云南白药:云南白药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2022-12-31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3年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并调整额度的独立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
立判断立场,对公司2023年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并调整额度情况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为择机妥善处置公司当前所持有的二级市场股票投资,逐步退出,不
继续增持,公司对2023年证券投资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了合理预计,同意
公司2023年度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证券投资范围、额度及期限等的安排,其中投
资股票、股票基金和股权基金等,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算投资额度,调整为合
计不得高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后净资产的6%(含),二级市场股票投资
不再进行新增投资,原有存量二级市场股票投资适时择机逐步退出。
2、2022年公司证券投资资金投入成本未超过经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年额度,且整体持仓规模较2021年期末已有显著下降。公
司制定了切实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可以有效防范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上述证券投资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该等安排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二、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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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事前认真审阅有关文件及了解关联交易情况后,
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且我们基于独立立场进行判断,对公司调
增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预计公司2022年与关联方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金额需调增200万元,额度由原预计2,910万元调增至3,110万元;与
关联方昆明市红云医院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需调增400万元,
额度由原预计500万元调增至900万元。本次调增后,公司2022年度预计的与各
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26,6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822,614万元的3.31%,不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2022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按照“自愿、公平、互
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关联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定价协商制定的,是一种公
允、合理的定价方式,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3、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合法有效。
4、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戴扬、张永良、刘国恩、何勇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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