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董事长离职原因的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 律法规,结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董事长王明辉先生在任职期间离职原因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因个人原因,王明辉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以及在云南白药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一切职务。经 核查,披露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对其辞职原因无异议。根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王明辉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 明辉先生辞职后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 会和公司经营的正常运行。 独立董事:戴扬、张永良、刘国恩、何勇 2023年3月6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