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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云南白药: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31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
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及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作为云
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的形式、内容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的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并在经营管理活动
中得到贯彻实施,在重大方面能够较为有效地防范和控制公司内部的经
营风险,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以及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截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
有效内部控制,保证了公司的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完整性
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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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
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2022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议
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 2022 年末公司总股本 1,796,862,549 股
扣除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 12,599,946 股,即 1,784,262,60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2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我们认为,该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和公司的长远利益,同时也
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的利润分配预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
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规定,我们作为云南白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进行仔细核查和问询后,就公司关联方资金
占用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事项,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本报
告期内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
金等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但延续到本报告期的违规对外担保、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等情况。




                                 2/5
       四、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经事前认真审阅有关文
件及了解关联交易情况后,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且我们基
于独立判断立场,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预计公司 2023 年与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久实致和

营销有限公司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合

计总额为 191,1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850,824.56 万元

的 4.96%,无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 2023 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按照“自愿、公平、互

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关联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定价协商制定的,是一

种公允、合理的定价方式,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3、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

程序合法有效。

       4、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

       五、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差异较大
的专项说明

       我们对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差异较大的
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 2022 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
关联交易的说明解释符合市场行情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已发生的日常关

                                   3/5
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战略
要求,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虽然实际发生金额因业务需求等客观原因与
原预计金额上限存在差异,但该等差异的出现确实因不可控因素所致,已
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关于《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核心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
2022 年执行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我们
作为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董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等核心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2022 年执行情况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经核查,2022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考核是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严格执行的。2022 年年报披露的薪酬是合理和真
实的,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规定,符
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状况、资产
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表决程
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的议案》相关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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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证券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公司制定了
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并持续完善相关制
度,并严格控制二级市场投资规模。在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的同时,强
化资金资源对主业发展的支撑,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确保公司资
金安全。
    上述证券投资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该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戴扬、张永良、刘国恩、何勇
                                      2023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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