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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天城投: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15-02-06  

						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城投         公告编号:临 2015-14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二、本次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 年 2 月 5 日下午 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2 月 4 日至 2015 年 2 月 5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2 月 5 日交易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2 月 4 日下午

3∶00 至 2015 年 2 月 5 日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5 年 1 月 30 日

    2、召开地点:贵阳国际生态会议中心[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路 1 号]。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罗玉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43 人,代表股份 822,106,855 股,占

股权登记日 2015 年 1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1,719,663,281 股的 47.8063%。其中: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767,624,215 股,占股

权登记日 2015 年 1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1,719,663,281 股的 44.64%。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 41 人,代表股份数 54,482,640 股,占股权登记日 2015 年 1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1,719,663,281 股的 3.1682%。

    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共

41 人,代表股份数 54,482,640 股,占股权登记日 2015 年 1 月 30 日公司总股

本 1,719,663,281 股的 3.1682%。
    2、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设立上海虎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对外关

联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A、表决情况:

    同意票 141,505,26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

为:同意 54,482,6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 1/2,该议案审议通过。同意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贵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金控”)拟出资

4,000 万元,与公司董事石维国、财务负责人何志良、执行副总裁李俊等 3 位

关联自然人,蓝永强、李红欣等 2 位非关联自然人(上述 5 位自然人统称普通

合伙人)共出资 1,000 万元(其中:石维国现金出资 517.25 万元,李俊现金出

资 86.25 万元,何志良现金出资 86.25 万元,李红欣现金出资 155.125 万元,

蓝永强现金出资 155.125 万元)进行关联投资,合伙成立上海虎魄股权投资基金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暂定名,名称最终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虎魄

基金”);同时虎魄基金承担对母、子基金的管理(母、子基金具体内容详见《关

于公司设立中天城投集团(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对外

关联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部分),并按市场原则对拟成立子基金收

取管理费用及参与项目分红。授权董事长办理上述相关事宜。

    关联股东金世旗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关于公司设立中天城投集团(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对外关联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A、表决情况:

    同意票 141,505,26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

为:同意 54,482,6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 1/2,该议案审议通过。同意

公司出资 10 亿元与公司副董事长石维国出资 50 万元共同设立中天城投集团(上

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母基金”)。母基金与虎魄

基金共同发起设立子基金:产业并购子基金、金融投资子基金、大健康投资子
基金、能源投资子基金。虎魄基金承担对母、子基金的管理,不向母基金收取管

理费用, 按市场通行标准逐年收取管理费用。上述子基金计划单只基金人民币

5-8 亿元,四只基金募集总额约 20-32 亿元,计划两年到位,母基金作为有限

合伙人出资 10.005 亿元,虎魄基金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子基金总规模的 1%,

其他有限合伙人认缴其余出资。并授权董事长办理上述相关事宜。

    关联股东金世旗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贵州君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罗婷婷、彭贤静。

    3、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法

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

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贵州君跃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 2 次临

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