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城投:独立董事关于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2015-02-17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城投”或“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
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向本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对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关于明确为子公司和子公司为母公司等提供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董
事长具体实施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因融资担保和履约担保明确为子
公司和子公司为母公司等提供担保额度的有关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办
理实施等相关事宜。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因融资担保和履约担保明确为子公司和子公司为母
公司等提供担保额度的有关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办理实施等相关事宜。
本次担保的授权额度: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80 亿元和子公
司为母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 20 亿元。该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
所需资金的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和履约担保需要,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符合公司利益;并且公司目前发生的对子公司担保基本上是在提供资产抵押的
基础上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因此该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