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中天城投: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15-08-14  

						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城投       公告编号:临 2015-92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天城投集团

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建设”)与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长安信托”)签订了《长安信托中天未来方舟项目贷款集合资金信托

计划信托贷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中天建设向长安信托申请融资金额

20,000 万元,长安信托通过设立信托计划以信托资金向中天建设发放贷款,期

限 2 年,自放款日起计算,贷款期限满 12 个月,借款人申请并经贷款人同意后,

借款人可提前还款。公司为中天建设就上述融资事项的全部义务和责任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以实际贷款发放金额为准。公司与长安信托签订了《保
证合同》,2015 年 8 月 12 日 20,000 万元资金已到账,担保现已生效。

    (二)担保审批情况

    经 2015 年 3 月 10 日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因融资担保

和履约担保,明确母公司为七家控股子公司和子公司为母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等

提供担保额度,其中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70 亿元和子公司为母公

司(或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 20 亿元,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组

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2 月 17 日《关于明确为子公司和子公司为母公

司等提供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实施的公告》和 2015 年 3 月 11 日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上述担保事项均已授权公司董事长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中天城投集团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二)注册地址:贵阳市云岩区黔灵镇渔安村村委员会办公室

   (三)法定代表人:张智

   (四)注册资本:167,500万元

   (五)经营范围:从事城市基础设施、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土地整理、复垦、

利用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投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并从事旅游产业、绿色

产业的建设、经营(涉及审批及许可的凭审批、许可手续开展经营活动)。

   (六)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七)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中天城投集团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

产1,281,499.65万元,净资产192,951.77万元,2014年度营业收入249,903.75
万元,净利润34,977.64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

债务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一切有关费用。

    (三)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担保金额:提供融资总金额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中天建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根据经营需要为其融资提

供担保,符合公司的利益,亦不会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目前,连同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合计对外担保 1,066,350.50 万元,占公

司 2014 年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730,032.73 万元的

146.07%。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1,036,350.50 万元:中天城投集团贵

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29,490.00 万元、中天城投集团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414,368.00 万元、贵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224,492.50 万元、中天城投集团贵

阳国际金融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120,000 万元、中天城投集团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48,000.00 万元;为南方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0,000 万元,为深圳前海

万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20,000 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