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城投: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草案)2015-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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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草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中长期激励机制,健全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充分调动和刺激企业关键岗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保持
公司良性的发展态势,确保企业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
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特制定《中天城投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称“本办法”)。
1 目的与意义
通过对本次激励计划配合以有效考核制度,能达到充分利用本次激励计
划让激励对象积极争取工作业绩,解决管理层与股东之间的关系,共同
推动企业发展从而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切实体现公司“高付出、高回
报”的人才激励管理理念,为本次激励计划实施中的分配、授予、解锁
等环节提供评估依据。
2 适用范围与考核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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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考核范围为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包括以下几部分人员:
2.1.1 中层管理人员
2.1.2 基层管理人员;
2.1.3 核心技术及管理人员;
2.1.4 需要进行激励的其他关键岗位员工。
2.2 考核周期为一个完整的会计核算年度。
2.3 相关考核指标以 2015 年-2019 年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规划与
目标,《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度目标责任书》为考核依据。
3 职责分工
3.1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与修订本办法,并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
责实施考核工作。
3.2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把关实施方案与考核结果,维护考核
的公平与公正。
3.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小组负责具体考核工作的组织。
3.4 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等负责考
核数据的搜集和整理,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4 考核方法
激励对象须与公司签订《限制性股票协议书》。公司将结合岗位性质根据
公司全面预算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评定。
4.1 中层管理人员
根据所负责工作内容不同,关键绩效指标围绕财务业绩指标、内部运营、
战略规划落地成果等维度设置,体现在年度《目标责任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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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当期实际可解锁额度=个人当期最高可解锁额度×个人年度考核系
数×在岗时间系数
个人年度考核成绩=年度《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其他综合指标个人绩
效考评得分-年度关键否决项扣分
在岗时间系数=岗位任职月数/12(其中任职月数不满 15 天的按半个月计,
15 天以上(含 15 天)按一个月计)
4.2 基层管理人员
根据所负责工作内容不同,关键绩效指标围绕岗位职责及工作成果等维
度设置,体现在年度《目标责任书》中。
个人当期实际可解锁额度=个人当期最高可解锁额度×个人年度考核系
数×在岗时间系数
个人年度考核成绩=年度《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其他综合指标个人绩
效考评得分-年度关键否决项扣分
在岗时间系数=岗位任职月数/12(其中任职月数不满 15 天的按半个月计,
15 天以上(含 15 天)按一个月计)
4.3 核心技术及管理人员
根据所负责工作内容不同,关键绩效指标围绕核心技术能力或业绩贡献
等维度设置,体现在年度工作计划中。
个人当期实际可解锁额度=个人当期最高可解锁额度×个人年度考核系
数×在岗时间系数
个人年度考核成绩=个人绩效考评得分-年度关键否决项扣分
在岗时间系数=岗位任职月数/12(其中任职月数不满 15 天的按半个月计,
15 天以上(含 15 天)按一个月计)
4.4 其他激励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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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当期实际可解锁额度=个人当期最高可解锁额度×个人年度考核系
数×在岗时间系数
个人年度考核成绩=个人绩效考评得分-年度关键否决项扣分
在岗时间系数=岗位任职月数/12(其中任职月数不满 15 天的按半个月计,
15 天以上(含 15 天)按一个月计)
4.5 考核结果分类
根据公司制度规定,按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成绩排名分为以下四等(表 1):
考核级别 对应考核系数
优秀 1.0
良好 0.8
合格 0.5
不合格 0
4.6 特别考核条款
对激励对象实施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即激励对象在此期间出现违背内
部审计制度的行为,董事会将视情节取消当期乃至全部限制性股票解锁
资格。
5 分配与考核程序
5.1 激励对象在每年初与公司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以及《绩效考核书》,
按公司规定审批签署后,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备案管理。
5.2 激励对象根据公司考核制度规定每季度向考核主体述职,填写《季度述
职报告》(系年度计划的指标与任务分解),对季度工作目标与计划的完
成情况进行自查,提出下季度工作计划与整改措施,以保证全年目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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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述职报告及其考核结果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备案。
5.3 每年度末至下一年度初期,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启动并领导对激励
对象的考核工作,具体根据公司现行考核制度执行。
5.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具体考核工作,对考核数据统一汇
总、核查、分析,并形成绩效考核报告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
核。
5.5 根据市场实际情况的变化和工作的需要,公司有权按程序据实调整年度
经营计划和目标。
6 考核结果的应用与反馈
6.1 考核结果应用
6.1.1 考核结果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解禁依据;
6.1.2 考核结果直接影响考核对象的年终奖励与职务变动;
6.2 岗位异动情况处理:本次激励计划启动后,如激励对象出现升职、降职、
调岗、离职等岗位异动情况,则按照以下原则执行:
6.2.1 如员工升职、降职、调岗后,所任职岗位仍属本激励计划范围内岗位,
则:异动后个人当期实际可解锁额度=个人当期最高可解锁额度×(异动
前考核系数×时间系数 1+异动后考核系数×时间系数 2×异动后岗位难
度系数)
其中,时间系数 1、时间系数 2 分别由异动前后的任职时间确定,时间系
数 1+时间系数 2=1,时间系数=岗位任职月数/12(其中任职月数不满 15
天的按半个月计,15 天以上(含 15 天)按一个月计)。
原则上,岗位不同职责不同,职责不同岗位的难度系数不同:
异动后岗位难度系数=(异动后岗位月度标准收入起薪值/异动前岗位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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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标准收入起薪值)
6.2.2 如降职、调岗后,所任职位不再属于本激励计划实施范围内的,则:
个人当期实际可解锁额度=个人当期最高可解锁额度×异动前考核系数
×时间系数 1
其中,时间系数 1 体现在当年度异动前在岗任职时间,计算方法同本办
法第 6.2.1 款规定。同时,取消该激励对象以后各期的解锁资格。
6.2.3 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期间退休但同时又与公司签订《劳务协议》继
续为公司提供服务的,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继续有效,考核标准与
其它员工相同。
6.3 考核结果反馈
每期考核结束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小组组织统一制作反馈
表一式二份,一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备案,另一份反馈至激励对
象本人。
6.4 考核争议处理
激励对象对考核期内考核结果有重大异议,可在获知考核结果后 7 天内,
按照以下程序履行申诉;
6.4.1 填写《绩效申诉表》向其所在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申诉;
6.4.2 所在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须及时调查相关情况,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工作小组提出处理意见;
6.4.3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小组在事实调查的基础上,将处理建议报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并最终处理。
7 绩效考核相关责任
7.1 考核结束后,董事会可对受客观环境变化等不可抗因素影响较大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