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城投: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中天城投集团江苏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2015-11-10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中天城投集团江苏置业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向本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基于
本人的独立判断,对《关于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中天城投集团江苏置业有限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因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本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将《关
于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中天城投集团江苏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中天城投集团江苏置业有
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胡北忠 宋 蓉
王 强 吴俐敏
2015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