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城投: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12-01
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城投 公告编号:临 2015-166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 19 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 19 次会议于 2015 年 11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梅女士主持,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形
成决议公告如下:
一、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
录 2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以及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公司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383 名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也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该名单人员均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
项备忘录 2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其作为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满足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条件,
同意激励对象按照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获授限制性股票。
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5 年 11 月
30 日,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383 名激励对象授予 77,590,000 股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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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