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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天城投: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2016-01-14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上市公司名称: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天城投

股票代码:00054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贵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溪北路 30 号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溪北路 30 号




(三)股权变动性质:不变,被动稀释




(四)签署日期:2016 年 1 月 12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 录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 5%的简要情况 ........................................... 6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 7

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 8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 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 8

第五节前 6 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1

一、备查文件 ...................................................... 11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世旗控股               指   金世旗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贵阳城发                 指   贵阳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金世旗控股向中天城投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股票 304,259,634 股,发行后持有上市公司
                              的股份比例由 41.21%增加至 45.03%。


股份认购合同             指   中天城投与金世旗控股于 2015 年 4 月 9 日签
                              订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及其补充
                              合同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5 号准则                指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告书                   指   贵阳城发出具的《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贵阳城发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贵阳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溪北路 30 号

    法定代表人:李自康

    注册资本:304,332.26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期限:2008 年 6 月 25 日至 2058 年 6 月 24 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520100000016654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
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公
路建设等非金融性项目投资,高速公路经营,土地储备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房
地产开发经营。)

    贵阳城发控股股东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贵阳城发股份比例
55.09%。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贵阳城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
                                                        长期居住
  姓名     现任职务           身份证            国籍               其他国家
                                                          地
                                                                   或地区居



                                       5
                                                                留权


 李自康    董事长     52212819710521XXXX      中国   贵州贵阳    否


  刘荣     总经理     52010219710917XXXX      中国   贵州贵阳    否


 王凌云   副总经理    52010319761020XXXX      中国   贵州贵阳    否


 杨万林   副总经理    52010319720717XXXX      中国   贵州贵阳    否


 邓春贵   财务总监    52010219710208XXXX      中国   贵州贵阳    否


  王珂    职工监事    52010319720210XXXX      中国   贵州贵阳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贵阳城发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6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由于金世旗控股向中天城投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304,259,634 股引起的,由于信息披露义务人未认购中天城投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股份,从而导致贵阳城发持有的中天城投股份被动稀释至 5%以下,因此应当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根据证
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中天城投的发展及其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决定何时增减
中天城投的股份及具体增持比例。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变动
幅度达到信息披露义务标准,其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
相关义务。




                                  7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21,855.66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08%;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贵阳城发控制的中天城投股份
被动稀释至 4.6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贵阳城发与上市公司之间无重大交易情况




                                   8
     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贵阳市人民政府专
题会议纪要《关于增持中天城投等相关上市企业国有股份的会议纪要》(筑府专
议〔2015〕265 号)精神于 2015 年 7 月 17 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1,000,039 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承诺在本报告书签署前六个
月内,没有买卖上市公司挂牌交易股票行为。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
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
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
或重大遗漏,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管名单及身份证明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贵阳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深圳证券交易所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贵阳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李自康



                                            签署日期:2016 年 1 月 12 日




                                  12
    (本页无正文,为《贵阳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的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贵阳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李自康



                                                      2016 年 1 月 12 日




                                  13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贵阳
                     司
股票简称             中天城投                股票代码            000540
                   贵阳市城市发展投资(集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贵阳
                   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变化               不变,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否□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是□否□
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可多选)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21,855.66 万股 持股比例:5.08%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数量:0 万股变动比例:0.41%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持股数量:21,855.66 万股持股比例:4.67%
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 是□否□
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否□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
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无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14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 无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无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无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
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
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贵阳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李自康



                                                       2016 年 1 月 12 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