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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天城投: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2016-02-06  

						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城投     公告编号:临 2016-21




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

                             工具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

渠道,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促进公司

可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

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

称“定向工具”),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发行定向工具情况的概述

     1、发行人: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拟注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具体

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3、发行期限:拟注册的定向工具的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具体发

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利率:本次发行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5、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公司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

款、项目投资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6、发行日期: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

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7、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

购买者除外);

     8、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定向工具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

关决议在本次发行定向工具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

   (一)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

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申请发行定向工具的注册金额及发行期限。

   (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处理与本次定向工具发

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可发行的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需要及市场条件决定具体的发行方

案、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募集资金的具体安排、每次发行的具体条件以

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或)修改每次实际发行的数量、金额、发

行价格、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地点、发行时机、期限、评级安排、担保事
项、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发行配售安排、

承销安排、本金兑付、利息支付安排以及相关信息披露等与发行相关的一切事

宜;

       (2)根据本次定向工具发行的实际需要,聘请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承

销机构、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并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

       (3)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每次发

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的调整;

       (4)具体处理与每次定向工具发行有关的事务,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办

理与每次定向工具发行有关的申请、注册或备案以及上市等所有必要手续及其

他相关事宜;

       (5)办理与本次定向工具发行相关的、且上述未提及的其他事宜;

   (三)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

之日止。

       三、本次定向工具发行履行的公司内部审批程序

       本次定向工具的发行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42 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发行注册后实施。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定向工具的发行情况。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