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城投 公告编号:临 2017-16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1 月 18 日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1 月 17 日至 2017 年 1 月 18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 月 18 日交 易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 月 17 日下午 3∶00 至 2017 年 1 月 18 日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7 年 1 月 12 日 2.召开地点:贵阳国际生态会议中心[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路 1 号]。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罗玉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总体情况: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 代 理 人 ) 266 人 , 代 表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2,420,679,129 股,占股权登记日 2017 年 1 月 12 日公司总股本 4,700,346,786 股的 51.5000%。其中: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 5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2,228,436,076 股,占股权登记日 2017 年 1 月 12 日公司总股本 4,700,346,786 股的 47.41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61 人,代表股份数 192,243,053 股,占 股权登记日 2017 年 1 月 12 日公司总股本 4,700,346,786 股的 4.0900%。 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 262 人,代表股份数 404,655,868 股,占股权登 记日 2017 年 1 月 12 日公司总股本 4,700,346,786 股的 8.6091%。 2.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 过了全部议案。 1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A、表决情况:详见附表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 2/3,该议案审议通过。同意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 法规的规定; (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三)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 法权益的情形; (四)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 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五)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六)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七)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2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进行逐项审议。 2.1 本次交易方案 A、表决情况:详见附表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 2/3,该议案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贵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金控”)通过 北京产权交易所竞拍获得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华控股”)持有的中 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人寿”)10,000 万股股份及该部分 股份对应的 20,000 万股中融人寿增发股份认购权。 2.2 交易对方及标的资产 A、表决情况:详见附表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 2/3,该议案审议通过。同意 公司本次交易对方为清华控股,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清华控股持有的中融人 寿 10,000 万股股份及该部分股份对应的 20,000 万股中融人寿新增股份认购权。 2.3 交易定价和估值情况 A、表决情况:详见附表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 2/3,该议案审议通过。同意 公司本次交易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竞拍方式进行定价。根据竞拍结果,贵阳金 控获得清华控股持有的中融人寿 10,000 万股股份,交易价格为 200,000 万元。 深圳怀新企业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估值报告》,认为本次交易的 估值定价具有合理性与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 2.4 交易对价的支付方式及支付安排 A、表决情况:详见附表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 2/3,该议案审议通过。同意 公司本次交易对价采用现金支付方式。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要求, 贵阳金控已于 2016 年 11 月支付交易保证金 60,000 万元,在《产权交易合同》 签署后前述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对价,剩余 140,000 万元于《产权交易合同》 签署后一个工作日内支付。 2.5 期间损益归属 A、表决情况:详见附表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 2/3,该议案审议通过。同意 公司自 2015 年 12 月 31 日至标的股份交割日期间,标的股份所对应的期间损益 均由贵阳金控承担或享有。中融人寿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由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的中融人寿全体股东共同享有。 2.6 决议的有效期 A、表决情况:详见附表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 2/3,该议案审议通过。同意 本决议有效期为自本次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3 关于公司子公司贵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拟参与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增资的议案 A、表决情况:详见附表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 2/3,该议案审议通过。同意 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贵阳金控将受让清华控股持有的中融人寿 10,000 万股股 份,并取得该部分股份对应的 20,000 万股中融人寿增发股份认购权。 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第四条有关问题的通知》(保 监发【2013】29 号)的规定,保险公司单个股东(包括关联方)的持股比例不 得超过 51%。因此,贵阳金控至多认购中融人寿增发股份数为 19,234 万股。 公司董事会同意贵阳金控以自有资金认购中融人寿 19,234 万股增发股份, 每股认购价格为 5 元,认购款总金额为 96,170 万元,并与中融人寿签订附生效 条件的《投资入股协议书》。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通过全资子公司贵阳金控 及其全资子公司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铜箔”)间接持有 中融人寿 76,500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51%,成为中融人寿的控股股东。 4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A、表决情况:详见附表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 2/3,该议案审议通过。同意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关联 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5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构成借壳上市的议案 A、表决情况:详见附表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 2/3,该议案审议通过。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资产总额为 5,540,014.59 万元。本次交易及后续增资完成后,公司将通过全资子公司贵阳 金控及其全资子公司联合铜箔间接持有中融人寿 76,500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51%,成为中融人寿的控股股东。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中融人寿经审计的 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资产总额为 3,909,824.23 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 50%,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此, 本次交易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重要组成部分。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更,不构成借壳上市。 6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 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A、表决情况:详见附表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 2/3,该议案审议通过。同意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 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自查,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标的资产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 有关报批事项的,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已披露是否已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书 或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本次交易行为涉及有关报批事项的,在《中天城 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中已详细披露已向有关主管 部门报批的进展情况和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中对报批事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已作出特别提 示; (二)上市公司拟购买的资产为企业股权,该企业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 其合法存续的情况;上市公司在交易完成后拥有标的资产的控股权; (三)上市公司购买资产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的完整性(包括取得生产 经营所需要的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采矿权、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 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利于上市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立性、减 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7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贵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与清华控股有限公司签订附 生效条件的《产权交易合同》的议案 A、表决情况:详见附表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 2/3,该议案审议通过。同意 公司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公司全资子公司贵阳金控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竞拍获 得清华控股持有的中融人寿 10,000 万股股份及该部分股份对应的 20,000 万股 中融人寿增发股份认购权。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公开竞拍结果,本次 交易价格为 200,000 万元。同意贵阳金控与清华控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产权 交易合同》。 8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和估值报告的议案 A、表决情况:详见附表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 2/3,该议案审议通过。同意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融人寿 2014 年度、2015 年度、 2016 年 1-6 月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同意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 1-6 月备考财务报表进行 审阅并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同意深圳怀新企业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对中 融人寿出具的《估值报告》。 9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方 法与估值目的的相关性以及估值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A、表决情况:详见附表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 2/3,该议案审议通过。同意 公司为确定本次交易定价的公允性,深圳怀新企业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对中 融人寿全部股东权益进行了估值,并出具了《估值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 (一)估值机构具有独立性 公司聘请的估值机构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估值机构及其委 派的经办估值人员与本次交易、本次交易的各方均没有特殊利害关系,亦不存 在除专业收费外现实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独立性。 (二)估值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本次估值的假设前提均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进行,并遵循了市场通用 惯例与准则,符合估值对象的实际情况和本次交易的实际情况,估值假设前提 具有合理性。 (三)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具有相关性 本次估值根据保险公司的特点、本次交易实质,主要采用可比公司法和可 比交易法,作为标的资产估值参考,并对本次交易对价的合理性、公允性进行 分析。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综合考虑并全面评估了目标公司的保险牌照、资产 状况、盈利水平、品牌、技术和渠道价值等因素,最终确定了收购价格。估值 报告目的是分析本次收购价格的合理性、公允性及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 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估值所选估值方法适当,与估值目的具有相关性。 (四)估值定价公允 本次估值实施了必要的估值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 性等原则,估值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估值基准日估值对象的实际状况,本 次估值结果具有公允性。 10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 的有效性的议案 A、表决情况:详见附表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 2/3,该议案审议通过。同意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11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公司制定填补回报具体措 施的议案 A、表决情况:详见附表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 2/3,该议案审议通过。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 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 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董事会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 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并通过了《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公司制定填补回报具体措施的说明》、《中 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对重大资产购买摊薄即 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1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 议案 A、表决情况:详见附表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 2/3,该议案审议通过。同意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一切有关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 (一)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和实施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方案,并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和监管部门的核准 情况及市场情况,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事宜; (二)批准、签署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各项文件,修改、补充、签 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各项协议、合约; (三)应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相应调整,根据监 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申请材料进行修改; (四)授权董事会在监管部门政策要求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根据证券 监管部门新的政策、法规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方案作出相应调整; (五)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申报事宜,包括签署相关申报文 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向监管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等事宜; (六)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办理标的资产交割、增资等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等; (七)决定并聘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中介机构; (八)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已 于该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核准文件,则该授权有效期 自动延长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日。 13 关于《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修订稿)》及 其摘要(修订稿)的议案 A、表决情况:详见附表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 2/3,该议案审议通过。同意 公司编制的《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修订稿)及其 摘要(修订稿)。报告书摘要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1 月 3 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 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摘要》(修订稿),报告书具体内 容详见 2017 年 1 月 3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天城投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修订稿)。 14 关于修订《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A、表决情况:详见附表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 1/2,该议案审议通过。同意 公司修订的《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1 月 3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 管理制度》。 15 关于公司拟与贵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框架合作协议的议案 A、表决情况:详见附表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 1/2,该议案审议通过。同意 公司拟与贵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1 月 3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拟与贵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签订< 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议案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如下附表: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分类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出席会议所有表决权股东 2,419,301,504 99.9431% 1,181,525 0.0488% 196,100 0.0081% 1 的议案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403,278,243 99.6596% 1,181,525 0.2920% 196,100 0.0485% 2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方案的议案 出席会议所有表决权股东 2,419,253,304 99.9411% 1,191,525 0.0492% 234,300 0.0097% 2.01 本次交易方案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403,230,043 99.6476% 1,191,525 0.2945% 234,300 0.0579% 出席会议所有表决权股东 2,419,265,304 99.9416% 1,191,525 0.0492% 222,300 0.0092% 2.02 交易对方及标的资产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403,242,043 99.6506% 1,191,525 0.2945% 222,300 0.0549% 出席会议所有表决权股东 2,419,265,304 99.9416% 1,191,525 0.0492% 222,300 0.0092% 2.03 交易定价和估值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403,242,043 99.6506% 1,191,525 0.2945% 222,300 0.0549% 出席会议所有表决权股东 2,419,265,304 99.9416% 1,191,525 0.0492% 222,300 0.0092% 2.04 交易对价的支付方式及支付安排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403,242,043 99.6506% 1,191,525 0.2945% 222,300 0.0549% 出席会议所有表决权股东 2,419,265,304 99.9416% 1,190,900 0.0492% 222,925 0.0092% 2.05 期间损益归属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403,242,043 99.6506% 1,190,900 0.2943% 222,925 0.0551% 出席会议所有表决权股东 2,419,265,304 99.9416% 1,190,900 0.0492% 222,925 0.0092% 2.06 决议的有效期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403,242,043 99.6506% 1,190,900 0.2943% 222,925 0.0551% 关于公司子公司贵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拟参与中融 出席会议所有表决权股东 2,419,291,504 99.9427% 1,190,900 0.0492% 196,725 0.0081% 3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403,268,243 99.6571% 1,190,900 0.2943% 196,725 0.0486% 出席会议所有表决权股东 2,419,291,504 99.9427% 1,190,900 0.0492% 196,725 0.0081% 4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403,268,243 99.6571% 1,190,900 0.2943% 196,725 0.0486% 5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 出席会议所有表决权股东 2,419,291,504 99.9427% 1,190,900 0.0492% 196,725 0.0081%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分类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构成借壳上市的议案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403,268,243 99.6571% 1,190,900 0.2943% 196,725 0.0486%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 出席会议所有表决权股东 2,419,291,504 99.9427% 1,190,900 0.0492% 196,725 0.0081% 6 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403,268,243 99.6571% 1,190,900 0.2943% 196,725 0.0486%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贵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与清华 出席会议所有表决权股东 2,419,291,504 99.9427% 1,190,900 0.0492% 196,725 0.0081% 7 控股有限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产权交易合同》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403,268,243 99.6571% 1,190,900 0.2943% 196,725 0.0486% 议案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和估值 出席会议所有表决权股东 2,419,291,504 99.9427% 1,190,900 0.0492% 196,725 0.0081% 8 报告的议案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403,268,243 99.6571% 1,190,900 0.2943% 196,725 0.0486%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 出席会议所有表决权股东 2,419,291,504 99.9427% 1,190,900 0.0492% 196,725 0.0081% 9 的合理性、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的相关性以及估值定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403,268,243 99.6571% 1,190,900 0.2943% 196,725 0.0486% 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 出席会议所有表决权股东 2,419,301,504 99.9431% 1,181,525 0.0488% 196,100 0.0081% 10 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403,278,243 99.6596% 1,181,525 0.2920% 196,100 0.0485%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公司制 出席会议所有表决权股东 2,419,301,504 99.9431% 1,181,525 0.0488% 196,100 0.0081% 11 定填补回报具体措施的议案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403,278,243 99.6596% 1,181,525 0.2920% 196,100 0.0485%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 出席会议所有表决权股东 2,419,301,504 99.9431% 1,181,525 0.0488% 196,100 0.0081% 12 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403,278,243 99.6596% 1,181,525 0.2920% 196,100 0.0485% 关于《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 出席会议所有表决权股东 2,419,291,504 99.9427% 1,191,525 0.0081% 196,100 0.0081% 13 书(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稿)的议案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403,268,243 99.6571% 1,191,525 0.2945% 196,100 0.0485% 关于修订《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 出席会议所有表决权股东 2,419,319,404 99.9438% 1,163,625 0.0481% 196,100 0.0081% 14 制度》的议案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403,296,143 99.6640% 1,163,625 0.2876% 196,100 0.0485% 关于公司拟与贵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合作框架 出席会议所有表决权股东 2,419,319,404 99.9438% 1,163,625 0.0481% 196,100 0.0081% 15 协议》的议案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403,296,143 99.6640% 1,163,625 0.2876% 196,100 0.048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冠、王凤 。 3.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 1 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