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金融: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03-10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推进金融战略布局,拟
以现金对价的方式向贵阳金世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世旗产投”、
“交易对方”)出售中天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交易价格为 2,460,000
万元,未来公司将聚焦金融产业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本次交
易的方案及相关文件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就拟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75
次会议审议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事项事前予以认可。
公司已将上述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
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我们认为:
(一)公司拟以现金对价的方式向交易对方贵阳金世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出
售城投集团 100%股权,(合称为“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或“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公司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方案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市场竞争能力,有利于提
升公司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长远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
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交易构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上市,构成关联交易。
(三)公司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参考评估值,由各方在公平、
自愿的原则协商确定,资产定价具有公允性、合理性,不会损害其他中小投资
者利益。
综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75 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董事事前认
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胡北忠吴俐敏
宋 蓉王 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