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金融: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中天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3-10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中天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拟为
中天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城投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拟向贵阳金世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世旗产投”)出售中
天城投集团 100%股权,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股权交割完成后,公司及其下属子
公司与中天城投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将成为关联担保。前述关联担
保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
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17]16 号)及《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情况,不会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交易标的相关担保事项
进行了审议,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前述关联担保事项不会影
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此,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同意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并同意将《关于公司对中天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
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公司对中天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
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胡北忠 吴俐敏
宋 蓉 王 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