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金融: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04-04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7 年,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股东大会所赋予的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
活动,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针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及时召开监事会
工作会议,主要会议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2017 年 1 月 12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 29 次
会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
(一)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
并注销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作
废及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的议案。
二、2017 年 4 月 24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 30 次
会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
(一)关于审议公司《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审议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三)关于审议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四)关于审议 2016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五)关于明确公司为子公司和子公司为公司等提供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董
事长具体实施的议案;
(六)关于审议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七)关于终止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八)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作废
及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的议案;
(九)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
注销的议案。
三、2017 年 7 月 11 日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 31
次会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
(一)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
注销的议案。
四、2017 年 8 月 26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 32 次
会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
(一)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关于审议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三)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
的议案。
五、2017 年 10 月 30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 33
次会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
(一)关于审议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2017 年,中央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
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结构优化、
动力转换和质量提升,国民经济延续了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经济
活力、动力和潜力不断释放,稳定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明显增强,经济增长
质量不断提高。2017 年国内生产总值 82.71 万亿元,同比增长 6.9%,服务业占
比为 51.6%,成为经济增长主动力。
2017,金融行业深化改革,市场稳健运行,行业持续规范发展。公司顺应
市场机遇,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秉持绿色实业金融服务定位,利用金
融平台推动绿色实体经济发展,实现产业资源的优化整合和高效配置,从而助
力经济绿色发展与资源共享。通过适时检查公司财务和对公司董事、经理等高
级管理人员执行本公司职务情况的监督,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
1.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积极开展各项生产经营
活动,运作合法、规范。
2.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本公司职务时,勤勉尽职,任
劳任怨,为公司员工做出了表率。同时,也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以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公司严格按照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运作,没有发
现内幕交易的行为,也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经监事会对 2017 年度财务报告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 2017 年
财务报告及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成果。
5.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