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金融: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05-23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在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之前,公司向我们提交了本次交易有
关事项的详尽资料,作为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对《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相关文件进
行了认真审阅: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由于公司与金世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
世旗产投”)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贵阳金世旗产业
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向金世旗产投出售公司持有的中天城投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集团”)100%的股权。因城投集团业务需要,城投
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发生租赁、物业管理、业务接待
等日常业务往来。
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按相关业务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生
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79 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胡北忠 吴俐敏
宋 蓉 王 强
2018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