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金融: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08-31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在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之前,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向我们提交了本次交易有关事项的详尽资料,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对《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相关文件进
行了认真审阅:
本次调整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需
要。因城投集团业务需要,城投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
发生租赁、物业管理、业务接待等日常业务往来。同时,城投集团及其下属子
公司与公司子公司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可能发
生保险产品交易及证券承销、财务顾问等金融服务。由于实际情况无法预计,
交易量难以估计,本类别关联交易以实际发生数为准。
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按相关业务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
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82 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胡北忠 吴俐敏
宋 蓉 王 强
2018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