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金融 公告编号:临 2018-130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 5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12 月 11 日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12 月 10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1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11 日 交易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10 日下 午 3:00 至 2018 年 12 月 11 日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2 月 6 日 2.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路 3 号公司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罗玉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115 人,代表股份数 3,352,370,859 股,占股权登记日 2018 年 12 月 6 日公司总股本 7,005,254,679 股的 47.8551%。 其中: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数 3,342,921,113股,占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6日公司总股本7,005,254,679股 的47.720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6 人,代表股份数 9,449,746 股,占股权登记日 2018 年 12 月 6 日公司总股本 7,005,254,679 股的 0.1349%。 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 114 人,代表股份数 341,753,243 股,占股权登 记日 2018 年 12 月 6 日公司总股本 7,005,254,679 股的 4.8785%。 2.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了会 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 过了全部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A、表决情况:同意 3,350,849,85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46%;反对 1,29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87%; 弃权 22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6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40,232,2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5549%;反对 1,29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792%;弃权 22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58%。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2/3,该议案审议通过。 (二)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A、表决情况:同意 3,350,847,6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46%;反对 1,51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53%; 弃权 4,6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40,229,9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5543%;反对 1,51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44%;弃权 4,6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5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1/2,该议案审议通过。 (三)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A、表决情况:同意 3,350,849,85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46%;反对 1,51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53%; 弃权 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40,232,2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5549%;反对 1,51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44%;弃权 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1/2,该议案审议通过。 (四)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A、表决情况:同意 3,350,849,4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46%;反对 1,519,0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53%; 弃权 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40,231,7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5548%;反对 1,519,0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45%;弃权 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 1/2,该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冠、王凤。 (三)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 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18 年第 5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 5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