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金融 公告编号:临 2019-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0 日披 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139,以下简称“《回购方案》”)。综合考虑政策导向、市场情况等因素, 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回购方案》中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进行调整。 一、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2018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87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2018 年 12 月 29 日, 公司披露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 编号:临 2018-148)。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金融机构借款及其他筹资方式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权激励计划、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股份不超过 420,315,280 股且不低于 210,157,641 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7.54 元/股,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16,917.7211 万元。 二、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2,39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42%,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 为 4.38 元 / 股 , 回 购 股 份 最 低 成 交 价 为 4.38 元 / 股 , 支 付 的 总 金 额 为 10,500,778.63 元(含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的调整及审批情况 (一)回购方案调整的目的 综合考虑政策导向、市场情况等因素,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 回购方案中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 金总额进行调整。 (二)回购方案调整的内容 公司对回购方案中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 于回购的资金总额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1.调整前各种回购股份用途的具体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 购的资金总额情况如下: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 用途 回购股份数量区间(股) 比例区间(%) 额上限(万元) 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 70,052,547-140,105,093 1%-2% 105,639.2401 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 140,105,094-280,210,187 2%-4% 211,278.4810 司债券 合计 210,157,641-420,315,280 3%-6% 316,917.7211 2.调整后各种回购股份用途的具体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 购的资金总额情况如下: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 用途 回购股份数量区间(股) 比例区间(%) 额上限(万元) 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 70,052,547-140,105,093 1%-2% 105,639.2401 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 280,210,188-420,315,280 4%-6% 316,917.7211 公司债券 合计 350,262,735-560,420,373 5%-8% 422,556.961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13,432,838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1918%,共支付金额 50,244,624.82 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实施完成 后,公司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具体回 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三)回购方案调整的审批情况 本次调整回购方案已经公司 2019 年 4 月 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 89 次 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 44 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意见。调整后的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4 月 4 日《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版)》。 (四)调整回购方案对公司的影响 调整回购方案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 大影响,且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 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独立董事意见 (一)本次调整回购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 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调整回购方案是公司结合政策导向和市场情况对回购方案做出 的调整,是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 (三)本次调整回购方案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回购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和市场信心稳定,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 法实施的风险; (二)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三)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 部授出的风险; (四)存在因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未能在三年内 完成发行,导致已回购股份部分或全部转让的风险。 六、其他事项说明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调整回购方案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89 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 44 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方案的意见》。 特此公告。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