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金融: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25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就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事
项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作为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
文件,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全资子公司为中节能(贵州)建筑能源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
动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据此,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将《关
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90次会议
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
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胡北忠 吴俐敏
宋 蓉 王 强
2019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