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中天金融: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6-19  

						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金融       公告编号:临 2019-7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6 月 18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6 月 17 日至 2019 年 6 月 18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6 月 18 日交

易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6 月 17 日 15:00

至 2019 年 6 月 18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9 年 6 月 13 日

       2.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路 3 号 201 中心公司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罗玉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总体情况:

       截至股权登记日 2019 年 6 月 13 日,公司的总股本为 7,005,254,679 股,

除已回购股份 24,807,410 股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6,980,447,269 股;参加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表 决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共 39 人 , 代 表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3,428,953,66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9483%(百分比按照四舍五入的方式保

留小数点后四位,下同),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1223%;其中,现场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396,408,12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4837%,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6560%;参加网络投票股东共 3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2,545,538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4646%,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62%。

       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 35 人,代表股份数 348,885,561 股,占公司总股

本 7,005,254,679 股的 4.9803%,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980%。
    2.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

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罗玉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A、同意 3,422,946,7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4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47,163,3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5064%。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 1/2,该议案审议通过。

    1.02 选举张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A、同意 3,418,712,0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1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46,290,0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2561%。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 1/2,该议案审议通过。

    1.03 选举石维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A、同意 3,421,732,1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9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45,948,6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1582%。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 1/2,该议案审议通过。
    1.04 选举李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A、同意 3,418,332,5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45,910,6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1473%。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 1/2,该议案审议通过。

    1.05 选举李自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A、同意 3,421,731,9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9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45,948,4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1582%。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 1/2,该议案审议通过。

    1.06 选举李正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A、同意 3,418,370,4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45,948,4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1582%。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 1/2,该议案审议通过。

    1.07 选举张弦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A、同意 3,421,731,9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9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45,948,4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1582%。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 1/2,该议案审议通过。

    1.08 选举王昌忠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A、同意 3,421,757,1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45,973,6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1654%。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 1/2,该议案审议通过。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胡北忠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A、表决情况:同意 3,422,123,1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46,339,7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2703%。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 1/2,该议案审议通过。

    2.02 选举吴俐敏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A、表决情况:同意 3,418,416,6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45,994,7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1714%。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 1/2,该议案审议通过。

    2.03 选举张志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A、表决情况:同意 3,421,774,3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45,990,9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1703%。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 1/2,该议案审议通过。

    2.04 选举仲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A、表决情况:同意 3,421,788,8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46,005,4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1745%。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 1/2,该议案审议通过。

    (三)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余莲萍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A、表决情况:同意 3,421,887,1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46,103,7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2026%。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 1/2,该议案审议通过。

    3.02 选举周金环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A、表决情况:同意 3,421,929,0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5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46,145,5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2146%。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 1/2,该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冠、王凤。

   (三)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

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19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