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金融:关于调整公司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的公告2019-07-09
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金融 公告编号:临 2019-8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
道,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促进公司可
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
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0 日召
开 2017 年第 3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
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含 80 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7 月 26 日《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关于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7-89)。
结合目前市场情况和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调整原超短期融资券方
案,并提请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调整后的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以下简称“本
次超短期融资券方案”)及授权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方案的相关事项,调整后
的发行方案如下:
一、发行方案
(一)发行主体: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含 50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三)发行期限:不超过 270 天(含 270 天);
(四)发行利率:本次发行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五)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公司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
贷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六)发行日期: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七)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
的购买者除外);
(八)决议有效期: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授权事项
为有效协调本次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
规定和政策及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全权处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相关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
(一)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注册金
额及发行期限;
(二)根据市场条件及公司需要决定具体的发行方案、是否分期发行及发
行期数、募集资金的具体安排、每次发行的具体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确定或修改每次实际发行的数量、金额、发行价格、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发行地点、发行时机、期限、评级安排、担保事项、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
行方式、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发行配售安排、承销安排、本金兑付、利息支
付安排以及相关信息披露等与发行相关的一切事宜;
(三)根据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实际需要,聘请中介机构,包括但不
限于承销机构、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并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
议;
(四)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每次
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本次
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工作;
(五)处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事务,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
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申请、注册或备案以及上市等所有必要手
续及其他相关事宜;
(六)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一切必要事项;
(七)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事项之日起至
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审批程序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方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并报中国
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注册后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
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原经公司 2017 年第 3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超短期融资券方案由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方案取代。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方案能否获得注册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
事项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结合目前市场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调整原经2017年第3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超短期融资券方案。调整后的方案为: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
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的超短期融
资券,发行期限为不超过270天(含270天),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公司调整
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
业经营活动。公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
结构,符合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调整公司超短期融资
券发行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2 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 2 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