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执行总裁辞职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作为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对公司执行总裁辞职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经核查,张智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执行总裁和相 应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其辞职自辞职报 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二、张智先生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将 尽快按照法定程序完成执行总裁聘任等相关工作,在公司董事会完成执行总裁 聘任工作之前,由公司董事长罗玉平先生代为履行执行总裁职责。张智先生的 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公司执行总裁辞职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胡北忠 吴俐敏 张志康 仲 涛 2020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