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金融: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9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意见2020-08-28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 9 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
对 2020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经核查,公司财务制度健全,报告期内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公
司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
(二)经查验,公司对外担保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
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对外担保严格
遵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同时,
为支持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
9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余传利 吴俐敏
仲 涛 张志康
2020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