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金融:关于诉讼及仲裁的公告2022-12-08
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金融 公告编号:2022-122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及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
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新增诉讼触及累计诉讼披露标准案件受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前海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人寿”)以合同纠纷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部
分控股子公司提起诉讼。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尚
未开庭审理。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中天城投集团贵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房开”)
被告二:金世旗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世旗控股”)
被告三:中天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城投”)
第三人: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信托”)
(二)案件概述
前海人寿诉称:长安信托于 2020 年 6 月 9 日设立信托计划(前海人寿系第
三期信托计划的委托人及受益人),并与贵阳房开签订相关合同等,约定通过
资产收益权转让与回购方式向贵阳房开提供融资,回购期为 36 个月,长安信托
依约宣告融资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提前到期。金世旗控股、中天城投为贵阳房
开在主合同项下全部义务提供连带保证。2022 年 10 月 31 日长安信托按信托财
产现状以非现金形式分配给前海人寿,前海人寿已取得长安信托对贵阳房开的
部分债权及对保证人的担保权利。前海人寿以贵阳房开未按合同约定还本付息
为由提起诉讼。
(三)诉讼请求
1.判令贵阳房开向前海人寿支付回购本金 980,000,000 元、溢价回购款
158,781,560 元;
2.判令贵阳房开向前海人寿支付截至 2022 年 10 月 30 日的违约金
26,023,051.71 元;
3.判令贵阳房开向前海人寿支付 2022 年 10 月 31 日起的违约金;
4.判令贵阳房开向前海人寿支付律师费 100,000 元;
5.判令金世旗控股对贵阳房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清偿责任;
6.判令中天城投对贵阳房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7.判令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前海人寿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
其他相关费用由各被告共同承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自前次 2022 年 11 月 23 日披露《关于诉讼及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119)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新增诉讼及仲裁涉案金额
合计 1,193,107,296.32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3%。单笔涉
案金额 1000 万元(含)以上的诉讼、仲裁案件具体情况详见公告附件《累计诉
讼及仲裁情况统计表》。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方的事项,公司将通过积极采取诉讼、仲裁等
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加强经营活动中相关款项的回收工作;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方的事项,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及广
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鉴于上述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对
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后
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7 日
附件:
累计诉讼及仲裁情况统计表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金额
序号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请人 收案时间 受理机构 案件状态
类型 (元)
单笔涉案金额 1000 万元(含)以上
中天城投集团贵阳房地产开发有限
金融借款合同 西安市中级人民
1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金世旗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 2022 年 12 月 5 日 1,174,014,864.19 一审进行中
纠纷 法院
司、中天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合计金额 1,174,014,864.19
单笔涉案金额 1000 万元以下
单笔涉案金额 1000 万元以下的案件涉及金额 19,092,432.13 一审进行中
总计金额 1,193,107,29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