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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天金融: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04-29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规定和其他内部控

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

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

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1 / 21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重大缺陷

    □是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 个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

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2 / 21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

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

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职能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是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组织、领导、

监督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听取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报告,审定内部控制

缺陷整改意见,批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对外披露。

       公司董事会授权集团风险控制管理中心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

体组织实施,评价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督促整改评价中发

现的内部控制缺陷,编制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坚持以全面风险管理导向为原则,由集团风险控制管理中心

组织总部各部门及各(分)子公司对内控设计及执行情况进行自我评

价;总部各部门及各(分)子公司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的日常管理工

作。

       监事会对董事会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审议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

                               3 / 21
    公司聘请专业审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审计。

    (二)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

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天城投集团贵阳国际金融中心有

限责任公司、中天城投集团贵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天城投集团

城市建设有限公司、贵州中天贵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天城投集

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天国富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共 8 家单位,覆盖了房地产板块、金融板块及资产管理

板块等公司主要经营板块。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77.98%
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90.38%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管

理、销售业务、采购业务、投资业务、财务流程、法律事务及合规管

理、工程管理、成本管理、信息系统、资产管理、合同管理、财务报

告、物业管理、保险产品、担保业务、保险两核、保险投资、证券投

行、证券自营、私募基金管理、地方金融资产交易、基金管理及信息

技术等业务流程层面内容。

    4.    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

监督五要素,组织集团各职能中心及各下属公司对内控设计及执行情
                                 4 / 21
况进行系统的自我评价,具体评价内容如下:

    4.1 内部环境评价

    4.1.1   公司治理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

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按其

职责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股东大会享有法律法规和企业章

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企业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

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

决策权;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企业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董事会下设战略和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每个委员会皆有特

定的职责权限,制定有委员会工作细则,分别就相关业务为董事会提

供决策支持功能,公司董事长和部分独立董事分别兼任各专门委员会

主任委员职务,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直属的日常办事机构。

    4.1.2   企业文化

    公司秉承“同中天,共未来” 的核心价值观,培育每一位员工

成为企业文化的践行者,企业发展的贡献者,企业秩序的维护者,企

业进步的推动者,企业创新的引领者,同时培养每一位员工积极向上

的价值观和有担当社会责任感,提倡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

和团队协作精神。

    4.2 风险评估

                             5 / 21
    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和稳定发展,公司按照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配套指引等要求,围绕公司战略目标与生产经营计划,结合公司所

属行业特点,建立了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制定了风险管理策略、政策

及流程。通过密切关注宏观经济、产业政策、房地产市场环境、金融

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自身经营状况,全面补充收集相关信息,并运

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分析,及时对公司经营活动中面临的

政策、市场环境等外部风险因素和财务状况、运营管理、资产管理等

内部风险因素、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保险风险、声誉风

险等各项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为管理层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风险提

供参考和依据,从根本性、全局性、系统性和长期性的角度构建一个

良好的保障公司稳定持续健康发展的内部控制环境。在内部盘点和外

部对标的基础上,积极吸收借鉴行业标杆风险管理最佳实践经验,从

实施背景、总体目标、风控逻辑、指导思想、战略方针、现状分析、

实施原则、落地举措、保障机制、职能需求十大方面,总体实现“无

时不控、无处不控、无人不控、无事不控”的风险管控目标,有效发

挥风险管理“提升战略落地、提升业务规范、提升经营质效”的职能

价值。

    4.3 控制活动

    4.3.1   制度体系建设

    公司建立了制度管理体系,制定了《标准文件管理办法》,规范

公司标准文件的制定、修订、编号、宣贯、实施的工作程序及具体要

求,加强对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及对标准文件进行识别、追溯和控

                            6 / 21
制。公司制度体系涵盖公司治理、人力资源、行政管理、审计、风控、

法务、成本、采购、品牌、财务、资金、信息、证券、基金、保险等

公司管理的各个业务条线。

    4.3.2   合同管理

    公司建立了合同管理体系,制定了《合同管理办法》、《合同执行

人制度规定》《印章管理制度》等,集团法务合规中心负责公司合同

的统筹管理,严格执行合同草拟、审核、定稿、签章、履行等控制程

序,合同经授权审批通过后方可用印签署,合同经办部门负责合同签

订后的履行事宜。因合同产生的纠纷按照公司《诉讼(仲裁)事务处理

办法》《非诉讼纠纷事务处理办法》进行规范处置,合同风险可控。

    4.3.3   成本管理

    公司更新了《成本管理》制度,从成本规划、成本预算、成本控

制和成本评估进行了全过程管理,为公司正常运营打下坚实的基础,

利用成本规划和科学计算提供的信息,同时采取经济、技术和组织等

手段,实现降低成本或改善成本的目标,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

    4.3.4   资金管理

    公司建立了《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有严格的资金授权、审

核、批准等相关管理制度。公司相关制度就筹资、投资、营运等各环

节的职责权限、岗位分离、现金使用范围、现金与票据的收支程序和

管理行为、核算与对账、监督与评价、资金利用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运行。

    4.3.5   担保业务

                             7 / 21
    根据基本规范和应用指引,结合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

司制定了《担保管理手册》及制度,明确规定担保业务审批、批准、

执行等环节的控制要求,对担保业务进行控制。对担保合同订立的管

理较为严格,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被担保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以防

范潜在的风险,避免和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4.3.6   关联交易

    根据基本规范、《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人与关联交易类型的确定、关联交易的授权管

理、关联交易的日常管理以及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

范管理。

    4.3.7   财务报告

    根据基本规范、应用指引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等,公司制定了《财

务报告手册》及制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编制、财务报告对外报送、财

务报告分析利用等进行了规范。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是财务报告编制的

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年度财务报告编制、收集并汇总有关会计信息,

编制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及月度财务报表,负责对子公司的财务

监管,保证报送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

    4.3.8   投资银行类业务

    根据《保荐业务、并购重组业务内核工作管理办法》、《固定收益

承销与受托管理业务内核工作管理办法》、《投资银行类业务风险管理

                             8 / 21
办法(试行)》、《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等制度建

立以项目组和业务部门为第一道防线,投行业务管理部和项目质量控

制部为第二道防线,内核部、法律合规部、风险控制部为第三道防线

的内部管理体系。通过深入业务管理、设立非常设内核机构,把控关

键风险节点等方式,实现对投资银行业务风险的整体管控。根据投资

银行类业务内部管理要求,建立了立项相关制度,完善制度健全性,

有效保证项目整体质量水平,细化投资银行业务的《尽职调查制度》、

《项目质量控制制度》、《问核及内核制度》、《项目跟踪管理及反馈意

见报告制度》、 后续管理阶段重大风险项目关注池制度》等制度机制,

夯实三道内部管理防线职责,并配备了相关专业人员,制定合理薪酬

考核体系及风险隔离机制,回避可能影响项目审核和表决的人员。

    4.3.9   证券经纪业务

    根据《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经纪业务风险管理办法》、《分支机

构管理办法》等为主设立以经纪业务管理总部为第一道防线,风险控

制部和法律合规部为第二道防线,审计监察部为第三道防线的管理体

系,建立职责明确的分工体系,主动识别和防范风险,定期开展合规

监督检查、培训和管理工作,并根据监管要求,实行法人集中清算制

度及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以保证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

安全,防范结算风险;建立《经纪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客

户回访管理办法》、《经纪业务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等对客户进行分

类并提供与之适配的产品或服务,及时发现并处理不规范行为和客户

纠纷,配合监管部门对客户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督,并加强对客户账

                              9 / 21
户安全性管理,形成风险管理闭环,对经纪业务整体风险进行评估、

反馈和报告,保证业务风险可控、合规经营。

    4.3.10 证券自营业务

    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自有资金委托投资实施细

则》、《证券自营业务管理制度(试行)》、《证券自营业务风险管理办

法》、《风险控制指标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设立董事会为自

营业务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确定自营业务规模、可承受的风险限额等;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自营业务投资运作的最高管理机构,负责确定具体

的资产配置策略、投资品种和业务授权等;证券投资部是自营业务的

执行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自营业务。自营使用的资金履行严格

的资金调度审批手续。自营业务内部实行严格的岗位分工和权限管

理。同时,风险控制部负责对自营业务部门的投资行为进行监督,防

止超越投资权限、买卖禁止库证券、操纵市场等违反法规行为的发生。

    4.3.11 金融资产交易业务

    根据《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内部控制评价规定》《内部控制实施

办法》《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等,建立了全面风险与内部控制自评和

监管机制,以满足监管内部控制评价、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要求,围绕

公司业务模式,制定《登记备案制度》、《挂摘牌业务管理规则》、《金

融资产交易产品尽职调查指引》、 合同管理办法》等各业务管理制度,

并在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制定了《风险管理委员会管理办

法》,在高级管理层下设产品管理委员会、绩效管理委员会,并制定

了《产品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产品管理委员会管理办法》《绩效管

                              10 / 21
理办法》《绩效与考核管理委员会管理办法》运用风控数据库与风险

事件库为风险日常管理抓手,不断优化运营管理内部控制体系;通过

全面风险管理的实施和全流程管理系统的运用、加强核心交易系统的

开发力度,提升操作风险识别、评估、监测、预警、整改能力,防范

和化解各类操作风险。

    4.3.12 人寿保险业务

    公司制定了覆盖《资金管理办法》、《银保产品销售管理办法》、

《银保保险业务品质管理办法》、《反洗钱内控管理制度》、《授权管理

规定》等规范渠道管理、销售品质管理、运营管理、财务管理、反洗

钱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管理办法及相关细则,各项制度以防范业务风险

为导向,服务保险客户为目标,明确职责划分,规范操作流程和业务

标准。为加强公司业务制度的设计与执行,定期开展内部培训宣导及

风险排查工作,有效预防违法违规行为。

    按照监管要求制定《核保人管理办法》、《核赔人管理办法》、《理

赔调查管理办法》、《投诉案件管理办法》、《服务评价实施细则》等通

过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业务标准化建设,保证保单从签订、

核保、保全、理赔、电话回访、投诉等工作要求,提高保单服务水平,

维持健康稳定发展。

    制定《金融产品投资管理办法》、《不动产投资管理办法》、《固定

收益投资管理细则》、 信用风险管理规定》、 权益价格风险管理办法》

等规定,在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方面严格依据监管法律法规及公司内控

管理要求,进行相关资金调度管理,在加强投资资金划转效率的同时,

                              11 / 21
规范资金划转行为。在各个账户资金调配上,从需求通知时限、划拨

审批、划拨执行以及划拨核对等方面明确各部门职责,严格进行分账

户管理,同时规定了划款执行中的危机处理机制,确保资金调度有效

准确进行,并在投资决策中,建立了明确的授权管理规定,股东大会、

董事会及其专业委员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需按照《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在授权范

围内履行保险资金运用职责。

    根据《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资产负债管理办法》按照偿付能力

风险管理策略,对资产负债关键风险指标进行检测,提供风险管理相

关指标数据和信息,提出风险预警、控制处理意见及方案,严格规范

投资操作流程和投资业务风险敞口;同时,按照保险公司投资能力建

设标准,结合实际发展需要,从金融市场上引进了投资管理、投资业

务、投资风控和信用评估专业人才,增强了投资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

    4.3.13 信息技术

    公司制定计算机信息系统、电脑及网络运行和管理的规定,对信

息系统的开发、运行、维护、网络、设备和账号等的管理有明确的规

定。通过建立 NC 系统(涵盖财务控制系统、销售控制系统、人力资

源管理等业务)、OA 办公系统及成本管理信息化控制系统、提高企业

现代化管理水平,减少人为操纵因素,增强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可靠

性以及相关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为建立有效的信息与沟通机制提

供支持保障。

    4.3.14 信息与沟通

                              12 / 21
    根据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应用指引,公司制定了《内部信息传递

管理制度》等,对信息的归集、保密和保密措施等作了详细的规定,

明确了重大信息的范围、内部重大信息的报告程序等。维护了信息披

露的公平原则,防范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露内幕信息、

进行内幕交易等,加强了内幕信息的流转控制。并建立了一系列针对

内部和对外的信息交流与沟通制度,明确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

递程序,确保信息及时沟通,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公司要求对口

部门加强与协会、中介机构、业务往来单位、上级监管部门的沟通和

反馈,及时获取外部信息等。

    4.4 内部监督

    4.4.1   内部控制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公司建立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内部

控制检查和监督体系,在内控责任方面明确各子公司第一负责人为内

控第一负责人,落实本级公司各部门的内控责任。风险管理中心通过

日常检查、专项抽查、年度评价等方式,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设计及

执行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和持续的监督检查,并督促其整改。系统地

对业务流程及其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专项监督,每年定期对内部监

控系统做出总体评价。

    4.4.2   内部审计

    公司董事会授权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审计委员会下

设审计办公室负责内部审计和监督工作,通过开展综合审计、专项审

计或专项调查等业务,评价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效率与效果,对公

                             13 / 21
  司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对在审计或调查中发

  现的内部控制缺陷,依据缺陷性质按照既定的汇报程序向监事会、审

  计委员会或管理层报告,并督促相关部门采取积极措施予以改进和优

  化。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

  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

  部控制指引》,并结合公司发布的《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组织开

  展了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

  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

  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

  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量标准




                                 14 / 21
           ①潜在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5%或3000万元(含)以上的;

重大缺陷   ②对应错报金额分别占:利润总额5%以上的;资产总额的1%以上;收入总
           额的1%以上;所有者权益1%以上。


           ①潜在错报金额在1000万元到3000万元以下的;

重要缺陷   ②对应错报金额分别占:利润总额3%≤错报<利润总额5%;资产总额0.5%
           ≤错报<资产总额的1%;收入总额0.5%≤错报<收入总额的1%;所有者权益
           0.5%≤错报<所有者权益的1%。

一般缺陷   ①潜在错报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

           ②对应错报金额分别占:错报<利润总额3%;错报<资产总额的0.5%;错报<
           收入总额的0.5%;错报<所有者权益的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①董事、监事和高层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发生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舞
           弊行为;

           ②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③违规泄露财务报告、并购、投资等重大信息,导致公司股价严重波动或
           公司形象出现严重负面影响;
重大缺陷
           ④公司审计委员会(或类似机构)和风险控制部门对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⑤外部审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且内部控制运行未能发现
           该错报等情况时,认定为重大缺陷。




                                      15 / 21
             ①未经授权进行担保、投资有价证券、金融衍生品交易和处置产权/股权、
             关联交易造成经济损失;

             ②公司因发现以前年度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已上报或披露的财务报告;
             ③公司财务人员或相关业务人员权责不清,岗位混乱,涉嫌经济、职务犯
             罪,被纪检监察部门双规,或移交司法机关;
重要缺陷
             ④因执行政策偏差、核算错误等,受到处罚或公司形象出现严重负面影响;
             ⑤销毁、藏匿、随意更改发票/支票等重要原始凭证,造成经济损失;

             ⑥现金收入不入账、公款私存或违反规定设立“小金库”等情况,认定为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①可能有财务信息错报,但只对信息准确性有轻微影响,不会影响使用者
             的判断;

             ②外部审计中非重要的发现。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非财务报告控制缺陷造成公司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在3000 万
  重大缺陷
                 元(含)以上的




                 非财务报告控制缺陷造成公司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在1000万元(含)以
  重要缺陷
                 上3000 万以下的




  一般缺陷       非财务报告控制缺陷造成公司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在1000万元以内的



                                      16 / 21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①董事会(类似权力机构)及其专业委员、监事会、经理层职责权限、
           任职资格和议事规则缺乏明确规定,或未按照权限和职责履行;

           ②因决策程序不科学或失误,导致重大并购失败,或者新并购的单位
           不能持续经营;

           ③公司投资、采购、销售、财务等重要业务缺乏控制或内部控制系统
重大缺陷   整体失效;

           ④高级管理人员或关键岗位人员流失50%以上;

           ⑤违反国家法律或内部规定程序,出现重大环境污染或质量等问题,
           引起政府或监管机构调查或引发诉讼,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公司声誉
           严重受损;

           ⑥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等情况时,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重大业务未遵守政策要求,缺乏民主决策程序;

           ②未开展风险评估,内部控制设计未覆盖重要业务和关键风险领域,
           不能实现控制目标;

           ③未建立信息搜集机制和信息管理制度,内部信息沟通存在严重障碍。
           对外信息披露未经授权。信息内容不真实,遭受外部监管机构处罚;

           ④未建立举报投诉和举报人保护制度,或举报信息渠道无效;
重要缺陷
           ⑤全资、控股各单位未按照法律法规建立恰当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
           决策层、管理层职责不清,未建立内控制度,管理散乱;

           ⑥委派各单位或企业所属各单位的代表未按规定履行职责,造成公司
           利益受损;

           ⑦违反国家法律或内部规定程序,出现环境污染或质量等问题,在国
           家级新闻媒体频繁报道,造成经济损失或公司声誉受损,认定为重大
           缺陷。

一般缺陷   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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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一般缺陷

□是 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8 / 21
    2.3一般缺陷

    □是 否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3.1 由于 2022 年度房地产行业整体经营困难,集团公司及地产

板块部分员工离职,同时鉴于地产板块 2022 年度的经营相对难以预

计,在集团公司和地产板块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和内部审计的必要性不

足,未及时补足离职的岗位人员,导致全面预算管理、内部审计等内

部控制活动未能在 2022 年有效开展;

    3.2 金融子公司投资业务根据监管要求设立了投后管理岗,具有

完善的投后跟踪和管理制度,且有效执行,但受限于风险资产本身的

情况,化解难度很大,未能采取有效的措施管控投资风险。

    3.3 上述事项发生后,公司非常重视并要求相关部门及部门负责

人立即做出整改,公司整改措施如下:

    3.3.1 公司组织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拟定专业人员招聘计划,保证

职能部门岗位人员及时得到配备;

    3.3.2 公司将以强化内控执行和持续完善内控制度作为工作重

点,认真执行内部控制流程,加强内部控制自我监督、自我评价,以

提升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3.3.3 公司通过培训、考试等方式培养和选拔出内部控制监督员,

为公司日常经营创造良好的内控环境,做到无处不控、无时不控、无

事不控;

    3.3.4 金融子公司加强对投后管理的培训,加强风险意识,在关
                             19 / 21
于投前、投中管理的同时,高度重视投后管理工作;

       3.3.5 集团加强对子公司投资业务的监控,包括但不限于:投前、

投中、投后,提前发现风险并采取相应有效措施,确保投资安全。



       六、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应

    公司2021年度存在1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一般缺陷,具体如

下:

    缺陷描述:金融子公司2021年新增了包括非上市公司和非标准资

管产品在内的非公开市场投资产品的投资,虽然按照其内部控制制度

履行了决策和审批程序,但存在对被投资单位尽职调查不够充分和投

后管理不足的情况。

       整改情况:本年度已对上年度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进行

了持续的跟踪,金融子公司已经将内部控制工作常态化,定期对相关

岗位员工进行培训,同时不定期开展交流会和分析总结会;金融子公

司也在当年度完成了全公司管理制度及内控制度的优化工作;集团公

司着力健全金融子公司内控管理体制机制,已经督促金融子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内控体系的监管及重要业务的监督,

尤其是对投资业务投中、投中、投后管理的全过程的监督,并定期报

送投资数据分析报告,便于公司及时了解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情况,财

                               20 / 21
务状况等情况。



    七、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除上述提及事项外,本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需说明

的内部控制重大事项。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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