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金融: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04-29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规定和其他内部控
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
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
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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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重大缺陷
□是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 个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
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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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
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
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职能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是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组织、领导、
监督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听取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报告,审定内部控制
缺陷整改意见,批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对外披露。
公司董事会授权集团风险控制管理中心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
体组织实施,评价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督促整改评价中发
现的内部控制缺陷,编制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坚持以全面风险管理导向为原则,由集团风险控制管理中心
组织总部各部门及各(分)子公司对内控设计及执行情况进行自我评
价;总部各部门及各(分)子公司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的日常管理工
作。
监事会对董事会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审议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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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聘请专业审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审计。
(二)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
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天城投集团贵阳国际金融中心有
限责任公司、中天城投集团贵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天城投集团
城市建设有限公司、贵州中天贵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天城投集
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天国富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共 8 家单位,覆盖了房地产板块、金融板块及资产管理
板块等公司主要经营板块。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77.98%
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90.38%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管
理、销售业务、采购业务、投资业务、财务流程、法律事务及合规管
理、工程管理、成本管理、信息系统、资产管理、合同管理、财务报
告、物业管理、保险产品、担保业务、保险两核、保险投资、证券投
行、证券自营、私募基金管理、地方金融资产交易、基金管理及信息
技术等业务流程层面内容。
4. 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
监督五要素,组织集团各职能中心及各下属公司对内控设计及执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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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进行系统的自我评价,具体评价内容如下:
4.1 内部环境评价
4.1.1 公司治理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
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按其
职责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股东大会享有法律法规和企业章
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企业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
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
决策权;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企业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董事会下设战略和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每个委员会皆有特
定的职责权限,制定有委员会工作细则,分别就相关业务为董事会提
供决策支持功能,公司董事长和部分独立董事分别兼任各专门委员会
主任委员职务,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直属的日常办事机构。
4.1.2 企业文化
公司秉承“同中天,共未来” 的核心价值观,培育每一位员工
成为企业文化的践行者,企业发展的贡献者,企业秩序的维护者,企
业进步的推动者,企业创新的引领者,同时培养每一位员工积极向上
的价值观和有担当社会责任感,提倡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
和团队协作精神。
4.2 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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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和稳定发展,公司按照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配套指引等要求,围绕公司战略目标与生产经营计划,结合公司所
属行业特点,建立了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制定了风险管理策略、政策
及流程。通过密切关注宏观经济、产业政策、房地产市场环境、金融
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自身经营状况,全面补充收集相关信息,并运
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分析,及时对公司经营活动中面临的
政策、市场环境等外部风险因素和财务状况、运营管理、资产管理等
内部风险因素、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保险风险、声誉风
险等各项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为管理层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风险提
供参考和依据,从根本性、全局性、系统性和长期性的角度构建一个
良好的保障公司稳定持续健康发展的内部控制环境。在内部盘点和外
部对标的基础上,积极吸收借鉴行业标杆风险管理最佳实践经验,从
实施背景、总体目标、风控逻辑、指导思想、战略方针、现状分析、
实施原则、落地举措、保障机制、职能需求十大方面,总体实现“无
时不控、无处不控、无人不控、无事不控”的风险管控目标,有效发
挥风险管理“提升战略落地、提升业务规范、提升经营质效”的职能
价值。
4.3 控制活动
4.3.1 制度体系建设
公司建立了制度管理体系,制定了《标准文件管理办法》,规范
公司标准文件的制定、修订、编号、宣贯、实施的工作程序及具体要
求,加强对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及对标准文件进行识别、追溯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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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公司制度体系涵盖公司治理、人力资源、行政管理、审计、风控、
法务、成本、采购、品牌、财务、资金、信息、证券、基金、保险等
公司管理的各个业务条线。
4.3.2 合同管理
公司建立了合同管理体系,制定了《合同管理办法》、《合同执行
人制度规定》《印章管理制度》等,集团法务合规中心负责公司合同
的统筹管理,严格执行合同草拟、审核、定稿、签章、履行等控制程
序,合同经授权审批通过后方可用印签署,合同经办部门负责合同签
订后的履行事宜。因合同产生的纠纷按照公司《诉讼(仲裁)事务处理
办法》《非诉讼纠纷事务处理办法》进行规范处置,合同风险可控。
4.3.3 成本管理
公司更新了《成本管理》制度,从成本规划、成本预算、成本控
制和成本评估进行了全过程管理,为公司正常运营打下坚实的基础,
利用成本规划和科学计算提供的信息,同时采取经济、技术和组织等
手段,实现降低成本或改善成本的目标,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
4.3.4 资金管理
公司建立了《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有严格的资金授权、审
核、批准等相关管理制度。公司相关制度就筹资、投资、营运等各环
节的职责权限、岗位分离、现金使用范围、现金与票据的收支程序和
管理行为、核算与对账、监督与评价、资金利用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运行。
4.3.5 担保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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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基本规范和应用指引,结合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
司制定了《担保管理手册》及制度,明确规定担保业务审批、批准、
执行等环节的控制要求,对担保业务进行控制。对担保合同订立的管
理较为严格,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被担保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以防
范潜在的风险,避免和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4.3.6 关联交易
根据基本规范、《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人与关联交易类型的确定、关联交易的授权管
理、关联交易的日常管理以及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
范管理。
4.3.7 财务报告
根据基本规范、应用指引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等,公司制定了《财
务报告手册》及制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编制、财务报告对外报送、财
务报告分析利用等进行了规范。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是财务报告编制的
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年度财务报告编制、收集并汇总有关会计信息,
编制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及月度财务报表,负责对子公司的财务
监管,保证报送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
4.3.8 投资银行类业务
根据《保荐业务、并购重组业务内核工作管理办法》、《固定收益
承销与受托管理业务内核工作管理办法》、《投资银行类业务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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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试行)》、《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等制度建
立以项目组和业务部门为第一道防线,投行业务管理部和项目质量控
制部为第二道防线,内核部、法律合规部、风险控制部为第三道防线
的内部管理体系。通过深入业务管理、设立非常设内核机构,把控关
键风险节点等方式,实现对投资银行业务风险的整体管控。根据投资
银行类业务内部管理要求,建立了立项相关制度,完善制度健全性,
有效保证项目整体质量水平,细化投资银行业务的《尽职调查制度》、
《项目质量控制制度》、《问核及内核制度》、《项目跟踪管理及反馈意
见报告制度》、 后续管理阶段重大风险项目关注池制度》等制度机制,
夯实三道内部管理防线职责,并配备了相关专业人员,制定合理薪酬
考核体系及风险隔离机制,回避可能影响项目审核和表决的人员。
4.3.9 证券经纪业务
根据《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经纪业务风险管理办法》、《分支机
构管理办法》等为主设立以经纪业务管理总部为第一道防线,风险控
制部和法律合规部为第二道防线,审计监察部为第三道防线的管理体
系,建立职责明确的分工体系,主动识别和防范风险,定期开展合规
监督检查、培训和管理工作,并根据监管要求,实行法人集中清算制
度及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以保证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
安全,防范结算风险;建立《经纪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客
户回访管理办法》、《经纪业务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等对客户进行分
类并提供与之适配的产品或服务,及时发现并处理不规范行为和客户
纠纷,配合监管部门对客户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督,并加强对客户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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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安全性管理,形成风险管理闭环,对经纪业务整体风险进行评估、
反馈和报告,保证业务风险可控、合规经营。
4.3.10 证券自营业务
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自有资金委托投资实施细
则》、《证券自营业务管理制度(试行)》、《证券自营业务风险管理办
法》、《风险控制指标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设立董事会为自
营业务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确定自营业务规模、可承受的风险限额等;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自营业务投资运作的最高管理机构,负责确定具体
的资产配置策略、投资品种和业务授权等;证券投资部是自营业务的
执行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自营业务。自营使用的资金履行严格
的资金调度审批手续。自营业务内部实行严格的岗位分工和权限管
理。同时,风险控制部负责对自营业务部门的投资行为进行监督,防
止超越投资权限、买卖禁止库证券、操纵市场等违反法规行为的发生。
4.3.11 金融资产交易业务
根据《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内部控制评价规定》《内部控制实施
办法》《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等,建立了全面风险与内部控制自评和
监管机制,以满足监管内部控制评价、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要求,围绕
公司业务模式,制定《登记备案制度》、《挂摘牌业务管理规则》、《金
融资产交易产品尽职调查指引》、 合同管理办法》等各业务管理制度,
并在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制定了《风险管理委员会管理办
法》,在高级管理层下设产品管理委员会、绩效管理委员会,并制定
了《产品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产品管理委员会管理办法》《绩效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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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办法》《绩效与考核管理委员会管理办法》运用风控数据库与风险
事件库为风险日常管理抓手,不断优化运营管理内部控制体系;通过
全面风险管理的实施和全流程管理系统的运用、加强核心交易系统的
开发力度,提升操作风险识别、评估、监测、预警、整改能力,防范
和化解各类操作风险。
4.3.12 人寿保险业务
公司制定了覆盖《资金管理办法》、《银保产品销售管理办法》、
《银保保险业务品质管理办法》、《反洗钱内控管理制度》、《授权管理
规定》等规范渠道管理、销售品质管理、运营管理、财务管理、反洗
钱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管理办法及相关细则,各项制度以防范业务风险
为导向,服务保险客户为目标,明确职责划分,规范操作流程和业务
标准。为加强公司业务制度的设计与执行,定期开展内部培训宣导及
风险排查工作,有效预防违法违规行为。
按照监管要求制定《核保人管理办法》、《核赔人管理办法》、《理
赔调查管理办法》、《投诉案件管理办法》、《服务评价实施细则》等通
过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业务标准化建设,保证保单从签订、
核保、保全、理赔、电话回访、投诉等工作要求,提高保单服务水平,
维持健康稳定发展。
制定《金融产品投资管理办法》、《不动产投资管理办法》、《固定
收益投资管理细则》、 信用风险管理规定》、 权益价格风险管理办法》
等规定,在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方面严格依据监管法律法规及公司内控
管理要求,进行相关资金调度管理,在加强投资资金划转效率的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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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资金划转行为。在各个账户资金调配上,从需求通知时限、划拨
审批、划拨执行以及划拨核对等方面明确各部门职责,严格进行分账
户管理,同时规定了划款执行中的危机处理机制,确保资金调度有效
准确进行,并在投资决策中,建立了明确的授权管理规定,股东大会、
董事会及其专业委员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需按照《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在授权范
围内履行保险资金运用职责。
根据《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资产负债管理办法》按照偿付能力
风险管理策略,对资产负债关键风险指标进行检测,提供风险管理相
关指标数据和信息,提出风险预警、控制处理意见及方案,严格规范
投资操作流程和投资业务风险敞口;同时,按照保险公司投资能力建
设标准,结合实际发展需要,从金融市场上引进了投资管理、投资业
务、投资风控和信用评估专业人才,增强了投资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
4.3.13 信息技术
公司制定计算机信息系统、电脑及网络运行和管理的规定,对信
息系统的开发、运行、维护、网络、设备和账号等的管理有明确的规
定。通过建立 NC 系统(涵盖财务控制系统、销售控制系统、人力资
源管理等业务)、OA 办公系统及成本管理信息化控制系统、提高企业
现代化管理水平,减少人为操纵因素,增强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可靠
性以及相关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为建立有效的信息与沟通机制提
供支持保障。
4.3.14 信息与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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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应用指引,公司制定了《内部信息传递
管理制度》等,对信息的归集、保密和保密措施等作了详细的规定,
明确了重大信息的范围、内部重大信息的报告程序等。维护了信息披
露的公平原则,防范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露内幕信息、
进行内幕交易等,加强了内幕信息的流转控制。并建立了一系列针对
内部和对外的信息交流与沟通制度,明确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
递程序,确保信息及时沟通,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公司要求对口
部门加强与协会、中介机构、业务往来单位、上级监管部门的沟通和
反馈,及时获取外部信息等。
4.4 内部监督
4.4.1 内部控制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公司建立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内部
控制检查和监督体系,在内控责任方面明确各子公司第一负责人为内
控第一负责人,落实本级公司各部门的内控责任。风险管理中心通过
日常检查、专项抽查、年度评价等方式,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设计及
执行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和持续的监督检查,并督促其整改。系统地
对业务流程及其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专项监督,每年定期对内部监
控系统做出总体评价。
4.4.2 内部审计
公司董事会授权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审计委员会下
设审计办公室负责内部审计和监督工作,通过开展综合审计、专项审
计或专项调查等业务,评价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效率与效果,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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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对在审计或调查中发
现的内部控制缺陷,依据缺陷性质按照既定的汇报程序向监事会、审
计委员会或管理层报告,并督促相关部门采取积极措施予以改进和优
化。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
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
部控制指引》,并结合公司发布的《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组织开
展了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
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
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
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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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潜在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5%或3000万元(含)以上的;
重大缺陷 ②对应错报金额分别占:利润总额5%以上的;资产总额的1%以上;收入总
额的1%以上;所有者权益1%以上。
①潜在错报金额在1000万元到3000万元以下的;
重要缺陷 ②对应错报金额分别占:利润总额3%≤错报<利润总额5%;资产总额0.5%
≤错报<资产总额的1%;收入总额0.5%≤错报<收入总额的1%;所有者权益
0.5%≤错报<所有者权益的1%。
一般缺陷 ①潜在错报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
②对应错报金额分别占:错报<利润总额3%;错报<资产总额的0.5%;错报<
收入总额的0.5%;错报<所有者权益的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①董事、监事和高层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发生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舞
弊行为;
②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③违规泄露财务报告、并购、投资等重大信息,导致公司股价严重波动或
公司形象出现严重负面影响;
重大缺陷
④公司审计委员会(或类似机构)和风险控制部门对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⑤外部审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且内部控制运行未能发现
该错报等情况时,认定为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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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未经授权进行担保、投资有价证券、金融衍生品交易和处置产权/股权、
关联交易造成经济损失;
②公司因发现以前年度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已上报或披露的财务报告;
③公司财务人员或相关业务人员权责不清,岗位混乱,涉嫌经济、职务犯
罪,被纪检监察部门双规,或移交司法机关;
重要缺陷
④因执行政策偏差、核算错误等,受到处罚或公司形象出现严重负面影响;
⑤销毁、藏匿、随意更改发票/支票等重要原始凭证,造成经济损失;
⑥现金收入不入账、公款私存或违反规定设立“小金库”等情况,认定为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①可能有财务信息错报,但只对信息准确性有轻微影响,不会影响使用者
的判断;
②外部审计中非重要的发现。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非财务报告控制缺陷造成公司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在3000 万
重大缺陷
元(含)以上的
非财务报告控制缺陷造成公司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在1000万元(含)以
重要缺陷
上3000 万以下的
一般缺陷 非财务报告控制缺陷造成公司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在1000万元以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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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①董事会(类似权力机构)及其专业委员、监事会、经理层职责权限、
任职资格和议事规则缺乏明确规定,或未按照权限和职责履行;
②因决策程序不科学或失误,导致重大并购失败,或者新并购的单位
不能持续经营;
③公司投资、采购、销售、财务等重要业务缺乏控制或内部控制系统
重大缺陷 整体失效;
④高级管理人员或关键岗位人员流失50%以上;
⑤违反国家法律或内部规定程序,出现重大环境污染或质量等问题,
引起政府或监管机构调查或引发诉讼,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公司声誉
严重受损;
⑥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等情况时,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重大业务未遵守政策要求,缺乏民主决策程序;
②未开展风险评估,内部控制设计未覆盖重要业务和关键风险领域,
不能实现控制目标;
③未建立信息搜集机制和信息管理制度,内部信息沟通存在严重障碍。
对外信息披露未经授权。信息内容不真实,遭受外部监管机构处罚;
④未建立举报投诉和举报人保护制度,或举报信息渠道无效;
重要缺陷
⑤全资、控股各单位未按照法律法规建立恰当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
决策层、管理层职责不清,未建立内控制度,管理散乱;
⑥委派各单位或企业所属各单位的代表未按规定履行职责,造成公司
利益受损;
⑦违反国家法律或内部规定程序,出现环境污染或质量等问题,在国
家级新闻媒体频繁报道,造成经济损失或公司声誉受损,认定为重大
缺陷。
一般缺陷 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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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一般缺陷
□是 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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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一般缺陷
□是 否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3.1 由于 2022 年度房地产行业整体经营困难,集团公司及地产
板块部分员工离职,同时鉴于地产板块 2022 年度的经营相对难以预
计,在集团公司和地产板块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和内部审计的必要性不
足,未及时补足离职的岗位人员,导致全面预算管理、内部审计等内
部控制活动未能在 2022 年有效开展;
3.2 金融子公司投资业务根据监管要求设立了投后管理岗,具有
完善的投后跟踪和管理制度,且有效执行,但受限于风险资产本身的
情况,化解难度很大,未能采取有效的措施管控投资风险。
3.3 上述事项发生后,公司非常重视并要求相关部门及部门负责
人立即做出整改,公司整改措施如下:
3.3.1 公司组织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拟定专业人员招聘计划,保证
职能部门岗位人员及时得到配备;
3.3.2 公司将以强化内控执行和持续完善内控制度作为工作重
点,认真执行内部控制流程,加强内部控制自我监督、自我评价,以
提升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3.3.3 公司通过培训、考试等方式培养和选拔出内部控制监督员,
为公司日常经营创造良好的内控环境,做到无处不控、无时不控、无
事不控;
3.3.4 金融子公司加强对投后管理的培训,加强风险意识,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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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投前、投中管理的同时,高度重视投后管理工作;
3.3.5 集团加强对子公司投资业务的监控,包括但不限于:投前、
投中、投后,提前发现风险并采取相应有效措施,确保投资安全。
六、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应
公司2021年度存在1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一般缺陷,具体如
下:
缺陷描述:金融子公司2021年新增了包括非上市公司和非标准资
管产品在内的非公开市场投资产品的投资,虽然按照其内部控制制度
履行了决策和审批程序,但存在对被投资单位尽职调查不够充分和投
后管理不足的情况。
整改情况:本年度已对上年度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进行
了持续的跟踪,金融子公司已经将内部控制工作常态化,定期对相关
岗位员工进行培训,同时不定期开展交流会和分析总结会;金融子公
司也在当年度完成了全公司管理制度及内控制度的优化工作;集团公
司着力健全金融子公司内控管理体制机制,已经督促金融子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内控体系的监管及重要业务的监督,
尤其是对投资业务投中、投中、投后管理的全过程的监督,并定期报
送投资数据分析报告,便于公司及时了解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情况,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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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状况等情况。
七、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除上述提及事项外,本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需说明
的内部控制重大事项。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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