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环保: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2-29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18-85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公司控股股东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
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669,855,147 股,持股比例为 68.73%)提
请增加《关于公用集团、净化公司变更同业竞争相关承诺的议
案》。除此之外,无其他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12 月 28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12 月 27 日—2018 年 12 月 2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2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27 日
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12 月 28 日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本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李建平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股东情况
参加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计 17 人,持有或代表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 764,034,93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8.3879% 。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4 人,持有或代表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 736,316,52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5.5441%;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3 人,持有或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 27,718,41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8438%。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代理人)共 16 人,代
表股份 94,179,79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6626%。
2、公司部分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
3、见证律师出席见证。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表决。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的有 763,885,2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04% ;反对 149,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6%;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4,030,09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10%;反对 149,7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9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二)《关于增补张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的有 763,885,2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04% ;反对 149,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6%;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4,030,09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10%;反对 149,7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9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三)《关于增补李伟真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同意的有 738,537,3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6628% ;反对 25,497,6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3.3372%;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8,682,155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9266%;反对 25,497,635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073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四)《关于公用集团、净化公司变更同业竞争相关承诺的
议案》
同意的有 68,236,7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2.4537% ;反对 25,943,0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27.5463%;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8,236,705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4537%;反对 25,943,085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546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的名称:河南明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金鹏、张华伟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或
列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决议事项等均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2、《河南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