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环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8-27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22-32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5 号”)。中
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规定执行相关要
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
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解释第 15 号明确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
处理,相关会计处理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并按照规定进
行追溯调整。
解释第 15 号明确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解释第 15
号发布前企业的财务报表未按照上述规定列报的,应当按照本解
释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解释第 15 号明确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相关会计处理规
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解释第
15 号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
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2、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解释第 15 号
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进行的相应变
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
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