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投资: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0-05-14
股票代码:000548 股票简称:湖南投资 编号: 2010-011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情: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0 年5 月14 日上午9 时
2、召开地点:长沙君逸康年大酒店五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谭应求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6 人,代表股份151,625,540
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0.37%。其中:有限售条件股股东(代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理人)代表股数101,400,558 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0.31%,
占有限售条件股有表权决股份总数的99.97%;无限售条件股东(代
理人)代表股份50,224,982 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0.06%,
占无限售条件股表决权股份总数12.63%。
3、 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所有提案均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并形成以
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51,625,5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2)无限售条件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0,224,982 股,占出
席会议无限售条件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51,625,5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2)无限售条件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0,224,982 股,占出
席会议无限售条件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51,625,5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2)无限售条件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0,224,982 股,占出
席会议无限售条件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51,625,5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2)无限售条件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0,224,982 股,占出
席会议无限售条件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预案》: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51,625,5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2)无限售条件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0,224,982 股,占出
席会议无限售条件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51,625,5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2)无限售条件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0,224,982 股,占出
席会议无限售条件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51,625,5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2)无限售条件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0,224,982 股,占出
席会议无限售条件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51,625,5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2)无限售条件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0,224,982 股,占出
席会议无限售条件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上述相关议案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10年04月24日的《巨潮资讯
网。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崇民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德文 田云峰
3、结论性意见:
湖南崇民律师事务所李德文律师、田云峰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
有效性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9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通知》;2、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公司《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
3、 湖南崇民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