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独立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公司章程》 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南投资的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了公 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进行询问后,对《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利润分配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刘定华、王颖梅、谭晓雨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