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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南投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11年11月)2011-12-01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笫一条 为完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根据《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在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
上市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
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
     (二)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和盈利预测;
     (三)公司重大交易事项;
     (四)公司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五)公司重大权益变动和重大股权结构变动;
     (六)公司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臵资产决定;
     (七)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
生重要影响;
     (八)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
大额赔偿责任;
     (九)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十)公司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十一)公司的董事、1/3 以上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董事长
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十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
制公司的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十三)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
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十四)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
或者宣告无效;

                                 -1-
     (十五)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
政处罚;
     (十六)公司发行新股、债券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的
相关决议;
     (十七)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有的占公
司 5%以上的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
决权;
     (十八)公司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出售;
     (十九)公司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二十)公司对外提供重大担保;
     (二十一)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
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
     (二十二)变更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二十三)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
被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
     (二十四)公司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增资计划;
     (二十五)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
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二十六)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的其他规定;
     (二十七)本公司认定的其他未公开信息。
     第三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能直接或间接知悉内幕信
息的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五)可能影响公司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或
交易对方及其关联方,以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因履行工作职责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单位和人员;


                                 -2-
     (七)为重大事件制作、出具证券发行保荐书、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报告、资信评级报告等文件的各证券服务机构的法定代表
人(负责人)和经办人,以及参与重大事件的咨询、制定、论证等各环节的相关
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经办人;
     (八)上述范围规定中为自然人的,还应包括其配偶、父母及子女;

     (九)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
    第四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对其所知悉的内幕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内幕信息依
法披露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确保登记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为公司内幕
信息保密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
息的日常管理、办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登记(附件四)、归档事宜。公司董事会
秘书处是公司内幕信息管理、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日常办事机构,由董
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内幕信息流转、登记、披露、归档及向监管
部门报备。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的此
项职责。公司有关部门对以上事项应予以积极配合。
    公司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相关责任人应当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
档案,及时记录重要时点,包括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等阶段及报告、传
递、编制、决议、披露等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其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
地点、依据、方式、内容等信息,供公司汇总、自查和相关监管机构查询。
    笫七条 公司内幕信息产生于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本公司能够对
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或需在上述主体间流转的,应遵循以下要求:
    (一)上述主体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登记涉及内幕信息事项知情人相关信息,该
责任人应自重大事项商议筹划阶段或突发事项发生时起的重要时点,及时向公司
董事会秘书书面报告涉及内幕信息事项的工作进度及流转情况、报送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表等。
    (二)内幕信息的流转要履行必要审批程序,由产生内幕信息的上述主体负责
人批准,再由专门责任人报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后方可流转。专门责任人应及时
做好流转过程所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并报送董事会秘书。
                                 -3-
    (三)专门责任人向董事会秘书报送涉及内幕信息事项工作进度及流转情况、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的时限为该事项重要时点发生当日。
    (四)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密切跟踪关注该事项进程,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档
案管理。
    第八条 对外报送、提供涉及内幕信息的资料,包括纸质文件、软(磁)盘、录
音(像)带、光盘等形式,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并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对外报
送、提供。专门责任人应及时做好流转过程所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并报
送董事会秘书,报送时限为该事项发生当日。
    第九条 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
参股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向法定机构报送年报相关信息的时间不得早于公司业绩
快报披露时间,业绩快报披露内容不得少于向外报送信息时提供的内容。
    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书面提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收购
人、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以及涉及公司并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事项的其他发
起方、中介服务机构,于重大事项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等阶段及报告、
传递、编制、决议、披露等时点,填写各自单位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档案。
    董事会秘书应当根据事项进程,通知并督促上述主体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分阶段送达公司,且该事项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送达时间不得晚于该内
幕信息公开披露时间。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上述主体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汇总。
    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合理理由要求公司提供未公开信息的,公司董
事会应予以拒绝。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向接触到公司内幕信息的行政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出示防
控内幕交易的书面提示,并做好登记备案。
    公司在内幕信息披露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需经常性向相关行政管
理部门报送信息的,在报送部门、内容等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可将其视为
同一内幕信息事项,在同一张表格中登记行政管理部门的名称,并持续登记报送
信息的时间。除上述情况外,内幕信息流转涉及到行政管理部门时,公司应当按照
一事一记的方式在知情人档案中登记行政管理部门的名称、接触内幕信息的原因
以及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




                                 -4-
    第十二条 公司相关事项具体经办人每次均应向内幕信息知情人出示《禁止
内幕交易告知书》(附件一),以尽到告知义务。
    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应与公司签订一份《内幕信息知情人保密协议》 附件三)
该《协议》应明确规定备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证券发行、收购、合并、分立、回购、
股权激励重大事项的,除填写或汇总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外,还应当制作《重大事
项进程备忘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各重要时点的时间、参与筹划决策人员名单、
筹划决策方式等。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督促备忘录涉及的相关人员在备忘录上签
名确认。
    第十四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自记录(含补充完善)之日起至少保存10年。
    第十五条 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证券发行、收购、合并、分立、回购、股
权激励重大事项公开披露后5个工作日内,将该《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连同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报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南证监局”)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
    第十六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由于职务变动、辞职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
相关责任人应该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发生变动后及时更新档案信息。按规定应报监
管部门备案的,在变动发生后2个工作日内向湖南证监局重新报备更新后的内幕
信息知情人名单。
    第十七条 公司在涉及并购重组、发行、收购、合并、分立、回购、股权激
励重大事项及定期报告公开披露前,或股价异动等情况发生时,对内幕信息知情
人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情况进行自查。发
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
交易的,或公司相关责任人未严格执行本规定的,公司应当进行核实并依据本制
度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于2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及处理结果报送湖南证
监局。
    第十八条 公司相关责任人未按本制度严格履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等
职责的,公司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采取降薪(或罚款),并处通报批评、降职、解
除劳动合同等措施;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向其进行追偿。




                                  -5-
    第十九条 公司内部内幕信息知情人将知晓的内幕信息对外泄露,或利用内
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公司董事会视情节
轻重对责任人采取降薪(或罚款),并处通报批评、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措施,
并将相关线索移送证券监管机构和司法部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依法向其
进行追偿。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交易
对方以及涉及公司并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事项的其他发起方,以及知晓公司内
幕信息的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将知晓的内幕信息对外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
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公司应将相关线索移送证券监
管机构和司法部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依法向其进行追偿。
    笫二十一条 为公司重大项目制作、出具证券发行保荐书、审计报告、资产
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报告、资信评级报告等专项文件的保荐人、证
券服务机构及其有关人员,参与公司重大项目的咨询、策划、论证等备环节的相
关单位及有关人员,违反本制度擅自泄露内幕信息,公司视情节轻重,可以解除中
介服务合同,报送有关行业协会或监管部门处理,并将相关线索移送证券监管机
构和司法部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根据中介服务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向
其追偿。
    笫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等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笫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附件:
    1、《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禁止内幕交易告知书》;
    2、《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传递备案表》;
    3、《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保密协议》;
    4、《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登记表》。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6-
附件一: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禁止内幕交易告知书


                     :
    1.本次所提供的该信息为内幕信息。
    2.按证券监管机构有关规定,使用该信息人即为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3.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所提供信息尚未公开披露,使用方在使用
该信息时,应严格执行保密义务,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内使用,并将使用人登记
备案。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不得利用该信息交易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
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4.如使用者出现泄密或使用不当,可能导致违法或犯罪。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内幕信息知情人(签字):

                                         年    月    日




                                  -7-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传递备案表
时间:
序                      信息使用单位    发送人     接收人
         信息内容                                              使用范围
号                        (人)        签字       签字




    说明:该《敏感信息传递备案表》完成签字后,立即交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备案。




                                 -8-
附件二: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保密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当事方于    年   月   日签署
    甲方: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鉴于:
    乙方作为担任甲方公司职务或从事相应业务而涉及知晓公司内幕信息的知
情人,经与甲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内幕信息”系指在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
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2、双方承诺不对双方以外的第三人泄漏内幕信息,直至甲方披露后。
    3、乙方承诺对甲方未披露的内幕信息,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以防止未经过
甲方许可而被披露给其他不相关的第三方,并承诺将知悉人员控制在最小范围
内。
    4、乙方不得利用未公开的内幕信息买卖甲方公开发行的证券,也不得建议
他人买卖甲方公开发行的证券。
    5、经甲方要求,乙方应及时将甲方所提供的内幕信息涉及的原件及复印件
归还给甲方,不得私自留存。
    6、如接受方根据相关法律的要求,不得不披露该未公开内幕信息,不应被
视为违约。
    7、若违反本协议,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
担赔偿责任。
    8、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
诉诸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9、本协议自协议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10、本协议未尽事项,并不当然免除双方应承担的法定保密义务。
    1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

   甲方: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乙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地点:




                                 -9-
附件三: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登记表
内幕信息事项(注 1):
                                                                                              知悉内幕                  知悉内幕              内幕信息
序          内幕信息                 身份证                知悉内幕        知悉内幕
                                                                                              信息方式                  信息内容              所处阶段      登记时间        登记人
号        知情人姓名                 号 码                 信息时间        信息地点
                                                                                              (注 3)                  (注 4)              (注 5)




公司简称:湖南投资                                                    公司代码:000548
法定代表人签名:                                                      公司盖章:


注 1:内幕信息事项应采取一事一记的方式,即每份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仅涉及一个内幕信息事项,不同内幕信息事项涉及的知情人档案应分别记录。
注 2: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单位的,要填写是公司的控股公司、参股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等;是自然人的,要填写所属单位部门、职务。
注 3:填写获取内幕信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会谈、电话、传真、书面报告、电子邮件等。
注 4:填报各内幕信息知情人所获知的内幕信息的内容,可根据需要添加附页进行详细说明。
注 5:填报内幕信息所处阶段,包括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行政审批、公司内部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决议等。
注 6:如为上市公司登记,填写上市公司登记人名字;如为上市公司汇总,保留所汇总表格中原登记人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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