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投资: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2014-03-29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
指引》、《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的有关规定,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
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
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
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
充分有效;
3、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需要,对
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
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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