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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南投资:关联交易公告2014-12-20  

						股票代码:000548          股票简称:湖南投资        编号: 2014-032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湖南现代投资臵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臵业”)向长沙

市环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路公司”)意向出售 3,956

平方米泰贞国际金融中心商品房。本次交易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

市场价格作为交易基础,参考泰贞国际金融中心周边商品房出售价格

水平,结合所在区域未来发展趋势,经交易双方协商,约定意向出售

金额约为人民币 6,250.48 万元(单价为 1.58 万元/平米)。

    环路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对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19 日召开 2014 年第八次董事会会议(临时),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现代投资臵业发展有限

公司向长沙市环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意向出售泰贞国际金融中心物

业的议案》。董事会在本次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张玉玺先生(在环

路公司任董事长)、杨若如先生(在环路公司任董事、总经理)和王

力力先生(在环路公司任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履行了回避义

                                 -1-
务,其余五名董事表决一致同意通过该项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三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4 年度第八次董事会会议(临时)审议,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无需要经过其他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名称:长沙市环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 508 号(君逸康年大酒店)9 楼

   法定代表人:张玉玺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亿叁仟陆佰玖拾玖万元整

   实收资本:人民币伍亿叁仟陆佰玖拾玖万元整

   公司类型: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7 年 11 月 12 日

   营业期限:1997 年 11 月 12 日至 2047 年 11 月 11 日

   经营范围:环线公路建设、维护、收费及经营管理,建材的销售。

(不含前臵审批和许可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环路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环路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数据: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净资产

     14,856.16 万元     -3,497.67 万元     83,246.29 万元

                               -2-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泰贞国际金融中心位于长沙市五一路与建湘中路交汇处西南角,

项目总用地面积 11,013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03,187.17 平方米,容

积率 8.0,地上建筑面积 77,163.89 平方米,地下室面积 26,023.28

平方米,共 36 层。业态规划为 5A 甲级写字楼,预计将于 2017 年上

半年建成投入使用,建成后将成为长沙市芙蓉区现代金融商务区的核

心项目。

   本次出售商品房为泰贞国际金融中心其中两层,面积约为 3,956

平方米。

   泰贞国际金融中心所有者为现代臵业,该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湖南现代投资臵业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长沙市芙蓉区五一西路 2 号五一大道 507 房

   法定代表人:张登峰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贰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1 年 12 月 26 日

   营业期限:2001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6 日

   经营范围:凭本企业房地产开发资质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销

售五金、交电、百货、针纺织品、法律法规允许的建筑材料。

   现代臵业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基础,参考


                               -3-
泰贞国际金融中心周边商品房出售价格水平,结合所在区域未来发展

趋势,经交易双方协商,约定意向出售金额约为人民币 6,250.48 万

元(单价为 1.58 万元/平米)。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环路公司预约购买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环路公司预约购买该项目商品房标准层暂定为第 20、21 层,每

层面积 1,978 平方米,环路公司预约购买的建筑总面积暂定 3,956 平

方米。

   2、计价方式与价款

   双方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商品房价款,并按照本条约定的价格作

为预约购买的商品房的价格。




销售部位(楼层) 销售面积(㎡) 销售单价(万元/㎡) 销售总价(万元)

标准层第 20(层)    1,978            1.58             3,125.24

标准层第 21(层)    1,978            1.58             3,125.24

     总计                                              6,250.48

   合同约定的购房价格已经包含各项材料、设备、人工费等引起工

程承包成本增加或减少风险,双方已对此充分考虑,并愿意承担此风

险。环路公司按本条约定的价格支付完毕房款后,即完成了全部付款

义务,环路公司不再向现代臵业支付任何款项。应当由环路公司购房

依法承担的各种税费、维修基金等除外。

   3、面积的调整
                                -4-
   上述环路公司所购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均为暂定面积,产权面积以

房地局最终测绘面积为准。

   4、付款方式及期限

   (1)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环路公司向现代臵业支付总购房

款的 40%,即 2,500.19 万元作为预付款(其中 10%作为定金,30%为

预付款)。

   (2)合同预约购买的商品房的预售许可证核发之日起五个工作

日内,双方应当按照合同及附件约定的各项条款订立《长沙市商品房

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现代臵业应在上述《长沙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订立后三个月内办理完毕环路公司所购商品房的预告登记。办理完预

告登记后十个工作日内,环路公司支付总购房款的 45%,即 2,812.72

万元给现代臵业,付至总购房的 85%。

   (3)现代臵业依约定条件和标准, 将环路公司所购房屋交付给

环路公司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环路公司支付给现代臵业的购房款为

总购房款的 13%,即 812.56 万元,付至总购房的 98%。

   (4)现代臵业依约定条件和标准,将环路公司所购房屋的房屋

产权证办理至环路公司名下之日十个工作日内,环路公司支付给现代

臵业的购房款为总购房款的 2%,即 125.01 万元,付至总购房的 100%。

    5、交付时间及条件

   (1)现代臵业承诺在 2017 年 6 月 30 日前向环路公司交付该商

品房。

   (2)该商品房交付时应当符合已竣工验收备案的条件。


                              -5-
   (3)现代臵业承诺的本项目内的相关设施、设备达到合同约定

条件。

   (4)现代臵业承诺在交付房屋之日起 450 日内负责将环路公司

   所购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国土使用权证办理至环路公司名下。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臵、土地租赁等情况。

   七、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1、有利于推动整个项目的销售。

   目前,长沙市楼市销售价格下降、成交量萎缩。2015 年长沙写字

楼总建筑面积将达到 500 万平方米,销售压力巨大,如果能够达成该

销售意向,将大大减少项目后期的销售压力,有利于推动整个项目的

销售。

   2、有利于项目前期投入资金快速回笼。

   环路公司提出商品房买卖预约合同签订后可立即支付 40%预付

款,这将有利于项目前期投入资金快速回笼,减少项目融资成本。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

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

金额为 92.25 万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针对《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现代投资

臵业发展有限公司向长沙市环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意向出售泰贞国


                             -6-
际金融中心物业的议案》发布关联交易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将于 2014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的

董事会 2014 年第八次会议(临时),我们对会议将审议的《关于公

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现代投资臵业发展有限公司向长沙环路建设

开发有限公司意向出售泰贞国际金融中心物业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

意见如下:

   (1)此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规范、合法,我们于会前收到

了该议案的文本,资料基本详实,有助于董事会作出理性科学的决策;

   (2)通过对公司提供的议案资料的初步阅读,我们认为该议案

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

   (3)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针对《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现代投资

臵业发展有限公司向长沙市环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意向出售泰贞国

际金融中心物业的议案》发布关联交易独立意见如下: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作为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现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现代投资臵业发展有限公司

向公司控股股东长沙市环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意向出售泰贞国际金

融中心物业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上述关联交易已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关联董事在董事会

上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关联交易

无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为此,我们认为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


                             -7-
司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是合法合规的。

   (2)公司与长沙环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是在

公开、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

情形。

   十、备查文件

   1、公司 2014 年度第八次董事会会议(临时)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商品房买卖预约合同》。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1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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