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的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南投 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了公 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进行询问后,对《公司2014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利润分配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鲁亮升 郭 平 潘传平 2015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