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投资:对外投资公告2015-04-11
证券代码:000548 证券简称:湖南投资 公告编号:2015-011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公司拟与湖南浏阳制造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
会)共同出资设立湖南永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盛创业,
暂用名,最终以登记注册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合作投资开发湖南
浏阳制造产业基地创新创业园项目。永盛创业注册资金为 2000 万元,
其中公司出资 1400 万元,占股比例为 70%;管委会出资 600 万元,
占股比例为 30%。创新创业园项目总投资预计为 50000 万元。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5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公司 2015 年度第 3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投资开发浏阳创新创业园项目的议案》(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3. 公司与管委会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
易。
二、合作方介绍
湖南浏阳制造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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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事业法人单位;开办资金:1000 万元;经费来源:财政
补助;举办单位:浏阳市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周耀辉;住所:
浏阳市永安镇政府内;宗旨和业务范围:研究制定基地的具体管理
规定和措施,对基地内的企业进行服务指导、监督和相关管理,处
理基地涉外事务,管理、指导和协调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与交流。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设立永盛创业
1.名称:湖南永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公司组织形式:有限公司;
3.出资方式:现金;
由公司与管委会共同出资 2000 万元注册设立永盛创业,投资开
发湖南浏阳制造产业基地创新创业园项目,出资额及持股比例见下
表:
永盛创业股东 出资额 股权比例
公司 1400 万元 70%
管委会 600 万元 30%
合计 2000 万元 100%
永盛创业后续项目投资开发资金按双方股权比例各自分担,双方
按照各自投入的比例享有该项目经营收益和承担投资风险。
(二)投资开发创新创业园项目
1.基本情况
湖南浏阳制造产业基地位于浏阳市永安镇,创建于 2003 年,座
落于长沙东线一级发展轴上。基地总规划面积 36.6 平方公里,目前
建成区面积约 10 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近 10 万人。基地先后获批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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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级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湖南省级园区、湖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
示范基地。
永盛创业拟在湖南浏阳制造产业基地开发创新创业园项目,该
项目位于湖南浏阳制造产业基地北园,经三路以东、纬三路以北。
项目占地 149.2 亩,平面大体呈不规则长方形,东西长约 420 米,
南北宽约 240 米。项目场地原为耕地,地势起伏不大,目前已完成
征地,获得省政府用地审批单,完成大部分房屋拆迁。
2.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计划建设集标准厂房(12 万平方米)、综合办公楼(2 万平
方米)、配套商业、生活设施(7 万平方米)于一体的大型工商结合
的城市综合体。项目建设期两年,跨两个年度,总建筑面积 21 万平
方米(暂按 1.8-2.5 容积率估算)。
3.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本项目总投资为 50000 万元。
资金筹措:公司自有资金及其他融资方式。
4.盈利预测
(1)销售形式
预计实现收益:100321.6 万元
预计 5 年建设销售完毕,年回报率约为 20.13%。
(2)租赁形式
预计年收益:3932.9 万元
投资回收期限在 12.38 年左右,年回报率约为 7.86%。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该投资项目尚待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双方签署的合
作协议,待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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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及管委会双方共同投资成立永盛创业,由该公司负
责项目的建设、销售、运营管理。
(二)永盛创业注册资金为 2000 万元,其中公司出资 1400 万
元,占股比例为 70%;管委会出资 600 万元,占股比例为 30%。
后续资金按股权比例由双方各自分担,并按照各自投入的比例
享有该项目经营收益和承担投资风险。
(三)公司组织机构设置
1.永盛创业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
2.股东会由公司、管委会双方组成。
3.永盛创业董事会由 5 人组成,其中公司委派 3 人、管委会委
派 2 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由公司推荐,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4.永盛创业设监事 2 人,公司、管委会双方各委派 1 人。
5.永盛创业设经理 1 人,副经理 1 人,财务总监 1 人。经理由
管委会方推荐,副经理 1 人、财务总监 1 人由公司推荐。以上人员
由董事会聘任。
(四)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1.合作一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违反本协议的相关约定而
导致永盛创业或合作方受到损失时,守约方有权宣布解除本协议并
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损失。
2. 合作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
商不成,由长沙市仲裁委员会依法仲裁,或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投资浏阳创新创业产业园项目能拓展公司项目开发领
域,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获得稳定的长期收益,符合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该项投资将对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保持持续稳定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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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产生积极的作用。
2.存在的风险: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目前制造产业仍较
为低迷;省政府发布“135 工程”文件后,周边园区新建标准厂房数
量面积可能增加,对标准厂房使用率造成冲击和竞争。
六、备查文件
1.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 3 次董事会会议决
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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