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投资: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6-04-09
股票代码:000548 股票简称:湖南投资 编号: 2016-012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经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度第3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公司定于2016年4月29日(周五)召开公司2015年
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经公司2016年度
第3次董事会会议决定。其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 年 4 月 29 日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 年 4 月 28 日至 4 月 29 日,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4 月 2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4 月 28 日下午 3:00 至 2016
年 4 月 29 日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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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
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出席对象:
1.截至 2016 年 4 月 2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六)现场会议地点:长沙市君逸康年大酒店十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预案》;
(六)审议《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第七项议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均为公司 2016 年度第 3 次董事会会议和 2016 年度第 1
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4 月 9 日刊载于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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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
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
在2016年4月28日下午5: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2.登记时间:2016年4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
样;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508号之三君逸康年大酒店12楼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
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
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
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
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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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
明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548;
2.投票简称:湘投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4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
—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二选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
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
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
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湘投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
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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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
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
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
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
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委托价格
0 总议案 100.00
1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00
2 《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
3 《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
4 《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
5 5.00
金转增股本预案》
6 《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00
7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7.00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
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申报股数
同 意 1 股
反 对 2 股
弃 权 3 股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
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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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28日(现场股东大
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4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
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
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通
过身份认证后即可进行网络投票。目前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者数字
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具体流程分别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请在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或者其他相关系统开设“深交
所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再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
(2)申请数字证书 可以向深交所认证中心(http://ca.szse.cn)申
请数字证书的新办、补办、更新、冻结、解冻、解锁、注销等相关业务。
股东拥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可以将多个账户注册到一个数字证书上。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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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本次股东大会有7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
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
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 系 人:何小兰 李 菁
联系电话:0731-82327666 传真:0731-82327566
2.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度第3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2016年度第1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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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该受托股东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对于列入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需按照以下明确指示
进行表决。
序号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 《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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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股本预案》
6 《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注:1.在表决意见相应栏填写,“赞成”划“√”,“反对”划“×”,“弃权”划“O”。
2.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
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 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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