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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南投资: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红)2020-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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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唐红

    我作为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在 2019 年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

事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

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对公司报告期内所发生的重大

事项,能够在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发表意见,维护公司的整体利

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

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公司章程》有关要求,现将 2019 年度

履职情况向各位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我亲自出席了 2019 年度所有会议,出席的会议及次数如下:
   会议类别 股东大会 董事会 专业委员会         合计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0          4         3             7

    我对以上会议所审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在

报告期内我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唐红: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教授、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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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长沙孜信会计师事务所所长、首席合伙人,天职孜信会计师事务所

副所长、第二合伙人、湖南分所所长;现任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会计学教

授,袁隆平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广天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

委员会委员。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我认真参加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积极了解公司

运作情况,就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续聘审计机构、重

大对外投资、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进行审核并出具了独立意见,促

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客观性,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还利用参加会议及其他时间到公司及项目现场,对公司的日常经

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

进行现场考察、监督,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

联系,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动态,高度关

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参与决策及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19年4月16日就2019年度第4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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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总经理的提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提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

总监的提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提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年8月29日就公司2019年度第6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涉及的《关于2019年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9年10月29日就公司2019年度第7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价格客观公

允,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其他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

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

必要的了解和核实。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

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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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4.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

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所做承诺均在正常履行中,没有出现承诺主体

违反承诺的情况。

   6.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监督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

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切实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7.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

套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等相关要求开展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工

作。公司确定了内控实施范围,积极开展了内控风险识别评估及内控缺

陷认定工作,形成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我们听取了公

司内部控制建设的相关汇报,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目前,未发现

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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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我作为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各自议事规则的规定

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审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出具专门委员会审核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高效决策提供专业化支持。

   9.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我认为,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的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生产

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积极有

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并为公

司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了专业意见和建议。

   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

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唐红
                                              2020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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