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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南投资:湖南投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专项说明公告2021-04-02  

                        证券代码:000548           证券简称:湖南投资        公告编号:2021-018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召
开 2021 年度第 3 次董事会会议及 2021 年度第 2 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
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6,851,488.68 元,母公司实
现净利润 58,435,676.48 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5,843,567.65 元。截至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83,795,168.72 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以及

历年利润分配情况,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实际,公司2020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0年年末的总股本499,215,811股为基数,以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20元(含税),总计派发红利

9,984,316.2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673,810,852.05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202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因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

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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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计划
    根据公司现有及规划项目开发建设进程,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支
持公司各项业务的经营发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降低财
务费用支出,更好地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2021 年预计投入资金
约为 82,210 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公司 2021 年项目资金需求计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    目             计划投入金额   资金来源
   1    广荣福地房地产项目                    16,002   自筹及银行贷款
   2    广润福园房地产项目                    48,740   自筹及银行贷款
   3    浏阳财富新城房地产项目                11,468         自筹
   4    工程结算及其他                         6,000         自筹
                  合    计                  82,210           ——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
及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兼顾了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
回报。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与公司
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相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 2021 年度第 3 次董事会会议及 2021 年度第 2 次监事
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将通过多种渠道(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互动平台等)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
意见和建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
营和健康发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

                                     2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
发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利润分配预案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六、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知情人履
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度第 3 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 2021 年度第 2 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1 年度第 3 次董事会会议相关议案和事项发表的独
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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