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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南投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04-02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
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
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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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1.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公司绕城公司西南段分公司、
湖南现代投资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南浏阳河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湖南广荣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广润分公司、湖南广欣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君逸康年
大酒店、湖南君逸山水大酒店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8.78%,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98.6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8个公司层面流程——组织架构、
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风险评估、信息沟通、内部监督;
16个业务层面流程——销售业务、运营管理、采购业务、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
理、无形资产管理、资金活动、融资活动、投资活动、预算、担保管理、关联交
易、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其中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
要包括销售业务、运营管理、采购业务、资金活动、工程项目。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
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2.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①内部控制缺陷可能造成利润错报≥利润总额的 8%;
    ②内部控制缺陷可能造成资产错报≥对资产总额的影响 1%。
     重要缺陷:
    ①利润总额的 4%≤内部控制缺陷可能造成利润错报<利润总额的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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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对资产总额的影响 0.5%≤内部控制缺陷可能造成资产错报<对资产总额
的影响 1%。
    一般缺陷:
    ①内部控制缺陷可能造成利润错报<利润总额的 4%;
    ②内部控制缺陷可能造成资产错报<对资产总额的影响 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①该缺陷涉及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②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
能发现该错报;
    ③该缺陷表明未设立内部监督机构或内部监督机构未履行基本职责。
    重要缺陷:
    ①当期财务报告存在依据上述定量标准认定的重要错报,控制活动未能识别
该错报;
    ②虽然未达到和超过该重要性水平,但从性质上看,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
层重视的错报。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公司直接经济损失金额小于资产
总额的0.25%,则认定为不重要(一般缺陷);如果超过0.25%(含0.25%)小于0.5%
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0.5%(含0.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①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导致中央政府或监管机构的
调查,并被限令行业退出、吊销营业执照、强制关闭等;
     ②战略与运营目标或关键业绩指标执行不合理,对战略与运营目标的实现
产生严重负面作用;
     ③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给公司造成按上述定量标准认
定的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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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缺陷:
    ①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导致地方政府或监管机构的调查,
并责令停业整顿等;
   ②战略与运营目标或关键业绩指标执行不合理,对战略与运营目标的实现产
生明显的消极作用;
   ③公司因管理失误发生依据上述定量标准认定的重要损失;
   ④损失虽然未达到和超过该重要性水平,但从性质上看,仍应引起董事会和
管理层重视。
    3.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董事长: 刘林平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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