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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南投资:湖南投资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接受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公告(4)2021-08-14  

                        证券代码:000548        证券简称:湖南投资         公告编号:2021-044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
       并接受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

13日召开的2021年度第9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自

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接受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就

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事项:

    为满足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开

发的广润福园项目资金需要,公司向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农商行”)申请房地产开发贷款人民币贰亿元整,贷款

期限为 36 个月,具体以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在贷

款期限内,贷款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拟以自有的广润福园项目在建工程等自有资产抵押给农商

行作为增信措施,与此同时,公司控股股东长沙环路建设开发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环路集团”)将为本次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具体担保数额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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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为准。担保有效期自实际担保起始日起36个月,无需支付担保费用,

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及担保额度

内连续、循环使用。

    上述申请贷款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在贷款额度内,

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金额将视

公司所开发的广润福园项目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认。

2.关联关系:

    长沙环路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规定,长沙环路集团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3.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1 年 8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第 9 次董事会会议,会议

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

请贷款并接受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刘林平、裴建科、

李铭均在控股股东长沙环路集团任职,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

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4.本次资产抵押申请银行贷款并接受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事项没有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

过有关部门批准。

5.《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接受控股股东提供担

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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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规定,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抵押物的基本情况

    抵押物1——土地使用权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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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人           名称                 不动产权证号
                                                          (平方米)       (万元)
             广润福园项目           湘(2021)长沙市
 公司                                                      72,419.40     38,408.49
             土地使用权           不动产权第0151110号

    上述拟用于抵押资产金额为 38,408.4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21.41%。

    抵押物2——在建工程信息如下:
                              项目       总建筑        总投资
 项目         项目                                                项目        项目
                            占地面积       面积          金额
 名称         位置                                                规划        进度
                            (平方米) (平方米)    (万元)
           长沙市开福区                                           住宅及
广润福园
           芙蓉北路与冯      75,831     221,144.02   119,085.78   配套学       在建
项    目
           蔡路口交汇处                                           校等

    上述拟用于抵押房地产项目在建工程正处于前期建设阶段,尚未

达到预售状态,经公司 2021 年度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广润福地

房地产项目的总投资金额为 119,085.7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66.38%。

    根据银行惯例,本次申请银行贷款首先用于抵押的自有资产为广

润福园项目土地使用权,待广润福园项目在建工程达到预售状态后,

将解除土地的抵押后再用部分在建工程进行后续抵押。

    除本次抵押外,上述资产不存在其他抵押权或第三人权利,不存

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扣押、

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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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长沙环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住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508 号之三(君逸康年大酒店)9 楼

    法定代表人:刘林平

    注册资本:53,699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7072028022

    成立日期:1997 年 11 月 12 日

    主营业务:环线公路建设、维护、收费及经营管理,建材销售(不

含前置审批和许可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主要股东:长沙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长沙环路

集团 100%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270,109.53           268,936.90
负债总额                              192,265.85           212,268.90

净资产                                 77,843.67            76,668.31
                              2020 年 1-12 月       2021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13,533.07             7,609.87
营业利润                                2,966.12             1,315.53
净利润                                  2,966.12             1,303.9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2.81            61,967.42

    长沙环路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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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环路集团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通过登陆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信息

查询平台查询,未发现长沙环路集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鉴于公司所开发的广润福园项目资金的实际需求,公司向农商行

申请房地产开发贷款人民币贰亿元整,期限为 36 个月。控股股东长

沙环路集团为上述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收取

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定价政策:

    本次担保不涉及担保费用,属于关联方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普

遍做法,遵守自愿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相关关联交易有

利于公司日常业务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长沙环路集团为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

的生产经营需要,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不需要提供反担保,体现了

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

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亦

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1 年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人获得批准的各类关联交易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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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额为 7,731.50 万元,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601.46 万元。


八、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贷款额度内,与贷款银行

签署各项法律文件。


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抵押自有资产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接受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事

项是为了满足广润福园项目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有

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积极影响,

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

    我们事前审核了本次资产抵押申请银行贷款并接受控股股东提

供担保事项的相关材料。目前公司总体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

债能力;本次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无需支

付担保费用,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公

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接受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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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为了满足广润福园项目资金需求,以

自有资产抵押向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房地产开发贷

款人民币贰亿元整,并接受公司控股股东长沙环路集团为公司提供担

保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支持公司的发展而向银行提供的增信

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

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决策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接受控股股东

提供担保的议案》。


十一、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 2021 年度第 9 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第 9 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

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第 9 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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