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投资:湖南投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度第9次董事会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8-14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第 9 次董事会会议
相关议案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对公司 2021 年度第 9 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查和监督。
现基于我们独立、客观的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接受控股股东提
供担保的议案》的意见:
我们事前审核了本次资产抵押申请银行贷款并接受控股股东提
供担保事项的相关材料。目前公司总体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
债能力;本次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无需支
付担保费用,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公
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接受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周付生 唐红 周兰
2021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