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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南投资:关于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09-04-15  

						股票代码:000548 股票简称:湖南投资 编号: 2009-007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公司2009年度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8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3、会议时间:2009 年5 月11 日上午9 时 会期半天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5、出席对象:

    

    (1)截至2009 年5 月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长沙市君逸康年大酒店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2009年度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和公司2009年度

    

    第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本次会议的提案如下:

    

    (1)审议《公司2008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2)审议《公司200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08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5)审议《公司200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公司200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3、2008 年年度股东大会所有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09 年4 月16 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司2009 年度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09-004 ]和《公

    

    司2009 年度第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09-004 ]及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

    

    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09

    

    年5月8日下午5: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09年5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17:00)

    

    3、登记地点: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508号之三群逸康年大酒店12楼

    

    邮 编:410015

    

    传 真:0731-2327566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

    

    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

    

    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

    

    一票表决权。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

    

    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五、其它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 系 人:何小兰 李 菁

    

    联系电话:0731-2327666 传真:0731-2327566

    

    2、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四月十六日附件一:

    

    回 执

    

    截止2009 年 月 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共计 股,拟参加公司2008 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代表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湖南投资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08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注:回执、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