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铃汽车:董事会决议公告2022-07-29
证券代码: 000550 证券简称: 江铃汽车 公告编号: 2022—028
200550 江铃 B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汽车”或“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以专人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此次董事会相关议案。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至 7 月 27 日以书面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三、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
应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实到 9 人。
四、会议决议
与会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因工作变动原因,董事会决定林志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经总裁
提名,董事会批准聘任罗志谦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此人事变动自 2022 年 8 月 1
日起生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经总裁提名,董事会批准聘任曾发发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此人事变动自
2022 年 8 月 1 日起生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陈江峰先生、王悦女士、余卓平先生一致同意上述人事议案。
上述人事变动后,林志伟先生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
林志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罗志谦先生简历
罗志谦先生,1979 年出生,拥有中国台湾科技大学机械工程学士学位和中国
台湾大学机械工程硕士学位。罗志谦先生曾任福特六和汽车公司焊装区域制造工
程师、工艺工程师、生产经理、工艺经理,福特亚太区焊装工艺经理、总装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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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哈尔滨工厂焊装区域经理顾问,长安福特汽车有限
公司杭州工厂投产经理、厂长。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罗志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罗志谦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罗志谦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曾发发先生简历:
曾发发先生,1978年出生,拥有南昌大学汽车工程专业学士学位。曾发发先
生曾任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质量改进科工程师、质量管理部改进科
科长、质量管理部副部长、新车型投产管理部部长、质量管理部部长、质量管理
&新车型投产部部长、制造部部长、总裁助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曾发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曾发发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曾发发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陈江峰先生、王悦女士、余卓平先生就公司人事变动议案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1、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已知晓会议内容;
2、对林志伟先生的解聘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3、经审阅罗志谦先生和曾发发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以及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对罗志
谦先生和曾发发先生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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