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元科技: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3-05-13
创元科技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ls2013-A09)
股票代码:000551 股票简称:创元科技 编号:ls2013-A09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3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一)上午 9:30
2、召开地点:苏州市南门东二路 4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董柏 董事长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有 3 人,代表股份
145,993,0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49%。
2、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和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对提案逐项进行了审议,并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各项提案
表决结果如下:
(一)公司 201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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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145,993,05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二)公司 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145,993,0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三)公司 201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145,993,0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四)关于 201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2012 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 498.04 万元,2012 年度公司财务报表(母公司,下同)净利润
为 1,098.42 万元。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109.84 万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
润 988.58 万元。
2012 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 22,248.62 万元,加 2012 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988.58 万元,扣除报告期已按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预案分配
2,667.20 万元,2012 年度期末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20,570 万元。
由于当年实现的每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低于 0.1 元,根据《公司章程》,2012
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 145,993,0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五)关于 2013 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 2013 年度会计报表
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支付其 2013 年度报酬由董事会掌握在 140 万元以内(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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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会计报表审计 110 万元,内控审计 30 万元),并由公司承担审计期间有关人
员的差旅费。
同意 145,993,0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六)2012 年度董事长基本年薪考核兑现方案。
1、基本年薪
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方案(2005 年修订稿)”,高级管理人员基本
年薪中 25%风险提留的发放,与当年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公司年度净利润为准)
考核挂钩。公司年度净利润低于 2000 万元时,净利润减少 1%,风险提留扣减 0.5%,
直至风险提留扣完,即:
风险提留发放额=风险提留× [1-(2000-公司年度净利润)÷2000×0.5]
依据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公司经营成果,2012 年度公司
净利润完成额 498.04 万元,董事长基本年薪中的风险提留发放额=风险提留×
62.45%。
2、绩效奖励
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奖励(暂行)办法(2005 年修订稿)”,依据江苏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 2012 年公司经营成果,2012 年度经审计的净
利润低于 2000 万元,故绩效奖励不予提取。
同意 145,993,0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顾秦华先生代表本人、郑培敏女士、肖波先生、
顾忠泽先生四位独立董事进行述职,向股东大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12 年度述
职报告》,对 2012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发表独立意见等履行职责
情况进行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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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国兴、原浩 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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