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元科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15-03-31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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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苏公 W[2015]E1152 号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
求,我们审计了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元科技”)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
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
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
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
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
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创元科技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丁春荣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一红
中国无锡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4年
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各职能部门及分公司、江苏苏净集团
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苏州净化工程安装有限公司、苏州苏净安发空调有限公司、
苏州苏净保护气氛有限公司、苏州苏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安泰空气技术有
限公司、苏州苏净仪器自控设备有限公司、苏州苏净大禹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苏
州苏净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苏州电瓷厂有限公司、抚顺高科电瓷电气制造公
司、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一光仪器有限公司、苏州远东砂轮有限公司、
苏州电梯厂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
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流程和事项主要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控
制活动、内部监督、反舞弊等公司层面流程;资金与费用、筹资和担保、采购业
务、资产管理、生产及存货、销售业务、人力资源、对外投资、工程项目、研发
管理、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合同管理以及信息系统层面等重要业务流程和事项。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
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对内部控制缺陷的认
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水平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1、所识别的缺陷分为三类:
(1)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
控制目标。
(2)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
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
(3)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大缺陷:
(1)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何程度的舞弊;
(2)公司对已公布的财务报告做出有实质性重大影响的更正;
(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
报;
(4)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
督无效。
(5)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失效,导致公司被监管部门公开谴责;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
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
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以缺陷可能造成
的影响数占比为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以可能导致或导致的错报占相应财务报表项目比例
衡量。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1.大于利润总额的5%; 1.利润总额的3%-5%; 1.小于利润总额的3%;
2.大于营业收入的1%; 2.营业收入的0.5%-1%; 2.小于营业收入的0.5%;
3.大于资产总额的3%; 3.资产总额的0.5%-3%; 3.小于资产总额的0.5%;
4.大于所有者权益总 4.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4.小于所有者权益总额
额的1% 0.5%-1% 的0.5%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缺陷按其影响程度分别确认为
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1)控制环境无效;
(2)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3)公司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如“三重一大”事项未经过集体决策程序;
(4)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5)管理人员或关键岗位技术人员严重流失;
(6)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以其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金额衡量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损失≥1000万元 500万元≤损失<1000万元 损失<500万元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随着公司整体内控体系建设的初步完成,2014年度内控工作重点转向在公司
本部及下属企业落实内控制度长效执行及评价工作。公司建立了本部与子公司两
级并行的内部控制工作机制,各子公司成立了常设的内部控制工作小组,完成各
项控制事项、落实缺陷整改。提出对业务控制流程、制度的增补、修订和完善,
对部门业务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测试和评价。同步查找缺陷并进行整改,
促进内部控制体系持续严格实施。公司2013年度内控评价中确认的一般缺陷已全
部整改完毕。针对本次自我测试评价工作中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已经
要求责任部门认真组织了相关整改,截至目前已经基本整改完毕。未来期间,公
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
加强企业的内部控制文化建设,使得内部控制真正为企业的发展提供监督保障作
用,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董 柏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0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