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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元科技: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2017-03-28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独立董事专项说明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6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主板信息披露
   业务备忘录第 1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我们审阅了江苏公证
   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2016 年度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
   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二、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说明:
        (1)每笔担保的主要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   担保     实际发生日期    实际担保                       是否履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类型   担保期
                      露日          额度    (协议签署日)     金额                         行完毕

  创元数码         2015.03.31       3,406       2016.03.02      3,040   连带责任    一年     是

  创元数码         2016.03.29       3,406       2016.05.05      3,040   连带责任    一年     否

                                                2015.03.11      1,000   连带责任    一年     是

                                                2015.03.17      1,000   连带责任    一年     是
                   2015.03.05       4,000
                                                2015.03.24      1,500   连带责任    一年     是

                                                2015.07.22        500   连带责任    一年     是

                                                2015.04.17      2,000   连带责任    一年     是
                   2015.03.31       3,000
                                                2015.05.06      1,000   连带责任    一年     是
  苏州电瓷
                   2015.10.14       2,000       2015.10.20      2,000   连带责任    一年     是

                                                2016.03.14      1,000   连带责任    一年     否

                   2016.2.26        4,000       2016.03.28      1,500   连带责任    一年     否

                                                2016.03.30      1,500   连带责任    一年     否

                                                2016.04.15      2,000   连带责任    一年     否
                   2016.3.29        3,000
                                                2016.05.05      1,000   连带责任    一年     否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独立董事专项说明


苏州电瓷       2016.10.13        2,000        2016.12.05   2,000   连带责任    一年    否

                                              2015.05.04   1,100   连带责任    一年    是
               2015.03.31        2,193
高科电瓷                                      2015.05.11   1,093   连带责任    一年    是

                2016.3.29        2,193        2016.03.29   2,193   连带责任    一年    否

               2015.03.31        1,000        2015.04.07   1,000   连带责任    一年    是

               2015.07.29        1,000        2015.08.06   1,000   连带责任    一年    是

               2015.10.14        1,500        2015.10.19   1,500   连带责任    一年    是
远东砂轮
               2016.03.29          800        2016.04.07     800   连带责任    一年    否

               2016.08.30        1,000        2016.09.01   1,000   连带责任    一年    否

               2016.10.13        1,000        2016.10.19   1,000   连带责任    一年    否

      (2)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
 占公司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公司报告期对外担保发生额为 6,080 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
 额为 3040 万元, 占公司报告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1.90%。
      (3)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占
 公司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公司报告期对外担保发生额为 34,766 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
 余额为 17,033 万元,占公司报告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10.63%。
      三、对于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
      (三)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未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会计报表净资产的
 50%。
      (四)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法》、《深交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执行对外担保的有关决策程序,履行了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对
 外担保的风险得到充分揭示。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独立董事专项说明


(此页无正文,为创元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项说明签章页)



                                     肖      波:



                                     毛玮红:



                                     俞铁成:



                                     彭忠波: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