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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元科技:独立董事意见2017-03-28  

						创元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独立董事意见(事先认可)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本着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的原则,就以下议案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预计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主要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交易事项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

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未有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之情形。

      二、关于续聘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预案。

      公司聘请的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

司提供的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尽职、尽责,能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

客观、公正的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及会计报表发表了意见。拟续聘

其担任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为参股公司苏州创元数码映像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

预案。
创元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独立董事意见(事先认可)



      由于创元数码法定代表人钱国英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我公司为参股公司创元数码提供担保

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参股公司创元数码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

根据持股比例为其提供担保。未有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之

情形。经初步审核,拟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肖   波:


                                  毛玮红:


                                  俞铁成:


                                  彭忠波:



                                              二〇一七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