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元科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ls2018-A29) 股票代码:000551 股票简称:创元科技 编号:ls2018-A29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10 月 29 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29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28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10 月 29 日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苏桐路 37 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3、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刘春奇 董事长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 表股份 154,315,3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8.57%。其中,参加本次股 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股份 154,271,444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5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 人,代表股份 43,9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会议。江苏竹辉律师 1/6 创元科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ls2018-A29) 事务所李国兴和吴飞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经逐项审议,以现场书面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 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 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1、选举刘春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274,9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1,149,89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5%以下股份的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该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2、选举朱志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274,9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1,149,89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5%以下股份的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该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3、选举胡增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274,9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1,149,89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5%以下股份的 2/6 创元科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ls2018-A29)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该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4、选举周成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274,9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1,149,89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5%以下股份的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该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5、选举俞雪中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274,9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1,149,89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5%以下股份的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该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6、选举钱国英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324,9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1,199,89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5%以下股份的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9%。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该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3/6 创元科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ls2018-A29) 7、选举包虎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274,9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1,149,89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5%以下股份的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该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二)《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 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1、选举毛玮红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274,9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1,149,89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5%以下股份的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该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2、选举俞铁成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274,9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1,149,89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5%以下股份的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该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4/6 创元科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ls2018-A29) 3、选举彭忠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274,9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1,149,89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5%以下股份的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该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4、选举梁俪琼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274,9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1,149,89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5%以下股份的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该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三)《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 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1、选举韩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274,9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1,149,89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5%以下股份的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该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5/6 创元科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ls2018-A29) 2、选举王安朴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274,9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1,149,89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5%以下股份的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该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国兴、吴飞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30日 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