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元科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ls2020-A19) 股票代码:000551 股票简称:创元科技 编号:ls2020-A19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3 月 25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 更正公告》(公告编号:ls2020-A15),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ls20-A15)。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4 月 22 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22 日 9:30 —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22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苏桐路 37 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4、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刘春奇董事长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第 1 页 共 7 页 创元科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ls2020-A19)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8 人,代表股 份 161,149,40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0.2793%。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股份 154,271,04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8.5600%;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3 人,代表股份 6,878,359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7192%。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会议。江苏竹辉律师事务 所朗一华律师和陈瑶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书面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 结合的方式。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1.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0,138,2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725%;反对 93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775%;弃权 80,45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9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013,1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3900%;反对 93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1636%;弃权 80,45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64%。 表决结果:通过。 2.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0,138,2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725%;反对 93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775%;弃权 80,45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9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第 2 页 共 7 页 创元科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ls2020-A19) 同意 17,013,1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3900%;反对 93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1636%;弃权 80,45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64%。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选举张国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0,138,2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725%;反对 93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775%;弃权 80,45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9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013,1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3900%;反对 93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1636%;弃权 80,45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64%。 表决结果:通过。 4.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0,138,2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725%;反对 1,011,15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2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013,1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3900%;反对 1,011,1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1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第 3 页 共 7 页 创元科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ls2020-A19) 同意 154,588,6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9288%;反对 6,560,75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07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63,5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3.6006%;反对 6,560,7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39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与胥城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苏州创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143,125,054 股,为关联股东, 回避了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013,1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3900%;反对 93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1636%;弃权 80,45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6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013,1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3900%;反对 93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1636%;弃权 80,45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64%。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为参股公司创元数码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 关联股东苏州创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143,125,054 股,为关联股东, 回避了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013,1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3900%;反对 93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1636%;弃权 80,45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64%。 第 4 页 共 7 页 创元科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ls2020-A1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013,1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3900%;反对 93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1636%;弃权 80,45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64%。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择机处置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0,138,2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725%;反对 1,011,15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2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013,1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3900%;反对 1,011,1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1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或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俞铁成先生代表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进行述职,向股东 大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对 2019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 会议、发表独立意见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朗一华、陈瑶 第 5 页 共 7 页 创元科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ls2020-A19) 3、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第 6 页 共 7 页 创元科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ls2020-A19) (此页无正文,为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签章页)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3日 第 7 页 共 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