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元科技:监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修订稿)2022-04-12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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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监事会议事规则是监事会在议事过程中必须遵循的程序和规定。
第二条 本规则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制定。
第三条 本规则所述议事范围以《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会职
权及相关事项为限。
第四条 议事程序
1、监事会的议事方式为: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应有 1/2 以上的监事出
席方可举行。监事会会议应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
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
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2、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监事提议可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3、监事会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送达全体监事。召开
监事会临时会议,须在会议召开 2 日前通知全体监事。
4、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举行会议的日期、地址和会议期限,事
由及议题,发出通知的日期。
5、监事会会议的表决采用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方式,每一监事有一票表决
权。监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
6、监事因故不能够出席监事会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
7、监事会会议应有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
名。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做出某种说明性记载。监事会会
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期为十年。
第五条 议事事项
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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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
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
讼;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条 监事会会议议题由监事会主席确定,监事提出的议题,须经监事会
主席确认方能作为会议议题,并在会议召开前将会议议题形成书面资料。
第七条 监事会的监督记录以及进行财务或专项检查的结果应成为对董事、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 监事有了解和查询上市公司经营情况的权力,并承担相应的保密义
务。必要时,监事会可以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其履行职责提供协助,由此发生的
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 监事会可要求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及外部审
计人员出席监事会会议,回答所关注的问题。
第十条 本规则由监事会负责解释。本规则由监事会拟订,股东大会批准。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0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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